專家解讀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國家標準
2004-09-23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關于標簽上標示產品標準號
國產預包裝食品標簽必須標示執行標準的代號和順序號。執行標瓶是指反映質量特性的全方位產品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標簽上標示的產品標準代號和順序號就是監督檢查的依據。
關于轉基因食品的標示
凡列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附件中“第一批實施標識管理的轉基因生物目錄”的食品,必須在標簽上予以標示。
關于允許免標示保質期的食品種類
允許: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其中的“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冰糖、單晶體冰糖之類,還可以包括谷氨酸鈉(99%味精)、味精,但不包括糖果。
關于營養素作用的聲稱
如在標簽上聲稱營養素的生理作用,必須遵循《特殊食品標簽通則》第5.4.3條規定的示例(鈣、蛋白質、鐵、維生素E、葉酸);其他營養素生理作用的聲稱,可以依據中國營養學會營養學科專著《中國居民膳食營養參考攝人量》中有定論的生理功能。專著未提及或既使提及而未定論的個別營養素生理功能不得聲稱。
關于營養成分標準標示值
與實際檢測值允許的偏差《特殊食品標簽通則》A.2.1—A.2.3規定的“營養素的實際含量”是指實際檢測結果。A.2.2規定:標示平均值時營養素的實際含量不得低于標示值的80%。但是涉及嬰幼兒健康成長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應執行GBl0767—1997《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第6.3.2條的規定,即標示的平均值與實際檢測值的允許偏差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15%,維生素—20%—十80%,礦物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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