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藥品開始實施藥品監管碼
2008-11-10 00:00 來源:《標簽與貼標》雜志 責編:覃麗妮
從11月1日起,按國家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的統一部署,凡納入《入網藥品目錄》的血液制品、疫苗、中藥注射液、第二類精神藥品等4類藥品,都必須在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監管碼,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產品,不得上市銷售。
藥品電子身份證是藥品的電子標簽,也叫做藥品監管碼。加貼上這一“電子身份證”,消費者查詢起來也更方便了。藥品電子身份證制度實施后,消費者可以使用電子監管碼直接在網上或銷售網點進行查詢,獲得的信息包括: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有效期;藥企生產經營許可證、檢驗報告單等。如果一旦發現藥品存在問題,可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
另據了解,2009年起,其它批準注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也將逐步加貼電子標簽,納入電子監管。
藥品電子身份證是藥品的電子標簽,也叫做藥品監管碼。加貼上這一“電子身份證”,消費者查詢起來也更方便了。藥品電子身份證制度實施后,消費者可以使用電子監管碼直接在網上或銷售網點進行查詢,獲得的信息包括: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有效期;藥企生產經營許可證、檢驗報告單等。如果一旦發現藥品存在問題,可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
另據了解,2009年起,其它批準注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也將逐步加貼電子標簽,納入電子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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