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嚴把食用農產品準入關——包裝不符合規定禁入市場
2007-09-20 00:00 來源:南方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廣州將嚴把食用農產品準入關,只有符合質量衛生安全標準和包裝規范等條件的農產品方可進入。針對廣州市人大代表的相關建議,市有關部門在答復中稱,市場開辦者要與入場定點經營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簽訂質量安全協議,對場內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產地及其經營者,必須及時在市場公布。
市場開辦者要和經營者簽質量安全協議
市人大代表在建議中稱,廣州市應繼續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建設的投入,支持縣級市(區)檢測中心購買設備設施,以提高檢測能力。有關部門在答復中表示,將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不斷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的建設,力爭2010年前農業大區(縣級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全部通過計量認證。
答復還表示,將嚴把廣州市食用農產品的準入關,只有符合規定的質量衛生安全標準和包裝規范等條件的農產品方可進入。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食用農產品,應附具檢疫合格標志、檢疫合格證明;屬于轉基因食用農產品,應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標識;使用添加劑的農產品,應按照規定標明添加劑的名稱;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等質量標志使用權的,應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及產品質量認證標號。
答復中稱,市場開辦者要與入場定點經營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簽訂質量安全協議,或者在入場經營合同中訂立質量安全保證條款。市場開辦者記錄場內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種類、產地和市場內經營者違規情況,并及時在市場內公布。
農業執法人員工作服暫時無法統一
人大代表還建議,從廣州市到縣級市(區)各監測中心應做到“三統一”:統一執法工作用車標識,統一執法工作證件標識,統一執法隊伍工作服。
市農業局在答復中表示,目前,廣州市農業執法人員的執法工作證件由廣東省統一印制發放,統一執法工作證件標識已經做到。對廣州市配備統一標識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車輛的問題,有關部門已著手制訂方案,爭取早日解決。
另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的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準行政執法統一著裝,因此,農業執法人員統一執法工作服裝的問題暫時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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