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計價與標準化芻議
2007-07-10 00:00 來源:中國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ǘ┯捎媱澖洕蚴袌鼋洕D軌年代的印刷工價表是不完全標準化的文件
這一階段是印刷價格由行業組織出面協調的階段,時間從1992年到1996年。
隨著我國逐步向社會主義市場濟邁進,出版社或委印單位和印刷廠之間逐漸解除了舊時的“包辦婚姻”式的關系,實行了新式的“自由婚姻”式的關系——“自由結合,自由離異”。反應在工價上就是討價還價,水平不一。這對原工價表在計價項目和價格水平上都形成了很大的沖擊。作者認為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對計劃經濟年代舊有規范的檢驗、篩選和矯正。為順乎潮流,必放開工價。
1992年6月,上海市首開先河,在全國第一個放開了印刷價格。時隔半年,1992年11月20日,北京市物價局發出京價收字(92)471號文件,作出將印刷工價的制定權下放給企業的決定。放開印刷價格前后這一段時間,出版印刷市場秩序顯得比較混亂,出現了一些不合規的競爭行為,也使出版社或委印單位及印刷廠在價格方面無所依從。為限制、糾正不正當競爭行為,使出版、印刷市場有序競爭,保護和促進市場經濟逐步發育成熟,客觀要求有關部門出面對工價進行規范或指導。在政府放開印刷工價的客觀制度、經濟環境下,只能由行業組織擔此重任。
1994年4月,北京印刷集團總公司、北京印刷協會、北京地區國營書刊印刷廠廠際聯誼會對北京地區1991年印刷工價規定進行了修訂,出臺了新的工價表,將工價進行了不同幅度的上調。但是這個工價表和以前工價表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它不是政府行為,所以對出版、印刷雙方均無強制力,只具有指導意義。出版、印刷雙方具體的成交價格,由雙方依據市場供求關系談判確定。
1996年6月,北京印刷集團總公司、北京印刷協會又出臺了新的工價表,在1994年工價基礎上適當上調了加工費水平,簡化了裝訂計價公式。
1996年北京地區工價最帶有突破性的修改有兩點,一是在印刷工價表的歷史上首次增加了彩色電腦系統制版的工價規定,適應了新技術在出版印刷行業的應用。二是突破了書刊的范圍,增加了包裝裝潢商標產品的計價。以上兩項,是1996年工價規定在印刷工價結構方面的歷史功績。但是1996年北京地區印刷工價的價位并未得到市場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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