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界稱為“禁鮮令”
2005-10-04 13:17 來源:鄭州晚報 責編:weiqi
10月1日起被乳品界稱為“禁鮮令”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實施,現有的各種牛奶包裝上的“鮮”字將逐步消失,而舊標簽最遲可使用到明年6月1日。鄭州市場上,伊利、夏進、蒙牛、光明等各大品牌的鮮牛奶均在大幅促銷,最高降幅達30%。
鮮奶最高降幅達30%
在嵩山路上的家中福、丹尼斯等賣場,記者看到標價33元的486ml(500g)×12袋包裝的光明純鮮牛奶降為27元,降幅達18%;同規格包裝的伊利純鮮牛奶標價由原來的38.4元降為36元還送4袋,降幅高達30%;486ml(500g)×10袋裝的夏進純鮮牛奶標價25元附送1袋,降幅折合近 10%;蒙牛純鮮牛奶降幅較小,但有贈品相送。一營業員稱,這些牛奶都是合格產品,只不過10月1日起國家禁止包裝上出現“鮮奶”的字樣,“新包裝的純牛奶都上市了,其實和以前的一模一樣,只是換了包裝!
舊標簽最遲用到明年六一
據了解,將于10月1日起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鮮”,并要求凡是加熱過的食品,其標簽上一律禁止使用“鮮”字。因此,這個文件被業界稱為“禁鮮令”。不過,針對有些企業庫存量較大的實際情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通知稱,如果2005年10月1日之前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且舊標簽符合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則標準》和GB13432-1992《特殊營養食品標簽》標準的,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使用舊的標簽,其產品可繼續銷售,但最終期限不得超過2006年6月1日;自2005年10月1日起所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其標識應符合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GB13432-2004《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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