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國進口印機概覽
2007-04-12 00:00 來源:作者:余啟茂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據海關統計:2003年~2005年全國共進口各類印刷設備及輔助設備246843臺,總金額為4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370億左右。
其中,2003年全國共進口各類印刷設備及輔助設備47113臺,約13.4557億美元,折合人民幣:440萬/臺。
2004年全國共進口各類印刷設備及輔助設備135311臺,約16.1341億美元,折合人民幣:480萬/臺。
2005年全國共進口各類印刷設備及輔助設備64419臺,其中單張紙1135臺,約7.8億美元,折合人民幣:512萬/臺;卷筒紙膠印機69臺,約1.02億美元,折合人民幣:1220萬/臺。
國外一些名牌印刷機械,確實從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及穩定可靠性比國內的要高得多,所以價格也遠高出國內同類產品,但是由于國內有些企業過于迷信進口機器,忽視機器進口時的產品技術性能及質量,導致使用中發現較嚴重質量問題而訴訟法律。
我們中心近年來已多次接受對國外進口印刷機進行仲裁檢驗,如:
1)北京某印刷廠引進德國海德堡速霸對開四色CD102-4-CP2000型膠印機,印品質量因印品有明顯墨杠,不符合GB/T3264-1989《單張紙平版膠印機技術條件》標準中的要求。該印刷廠認為該機自安裝調試階段起一直存在嚴重“墨杠”,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2)受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委托,中心對日本巖崎株式會社生產的LR25VT-5DH型的不干膠標簽印刷機進行質量仲裁,按JB/T9111-1999《不干膠標簽印刷機》標準,最高印刷速度未達到標準及操作說明書中規定的要求。
3)受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委托對牡丹江市某印刷廠購買的RYOBILIMIT鄄ED(日本利優比公司)生產的RYOBI512H型雙色膠印機,按JB/T10204-2000《小型平版印刷機》標準,印品質量一項有明顯墨杠不符合JB/T10204-2000《小型平版印刷機》標準。
4)受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對捷克阿達斯特膠印機ADAETDOMINANT745/AUT進行檢測,其中兩項不符合標準要求,如:噪聲86.5dB(A)(超過標準≤85),壓印力均勻性為16.8%(≤15%)。
5)溫州某印刷廠購買曼羅蘭四開四色高速單張紙平版膠印機,通過中心派專家鑒定后,確認該機存在嚴重墨杠,最終索賠10萬歐元(德方按經濟補償了結)。
6)廣東汕頭經濟特區某印務有限公司引進德國曼羅蘭高速對開六色加上光膠印機R7063BLV,經中心派遣專家鑒定認為:
A)型號不符,主機標牌:R7063B,合同型號為:R7063BLV;
B)試驗發現,該機從第六機組向上光機組傳遞時出現破裂,不能正常交接。
原因:印刷機組與上光機組配套錯誤(1998,廣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經過2年多國際仲裁委裁定,機器退貨。(作者系國家印刷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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