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強制為過度包裝"瘦身"
2007-03-15 00:00 來源:中國包裝聯合會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商品過度包裝已成為當今社會一大公害,給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和社會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宋曉華呼吁:將愈演愈烈的過度商品包裝列入商業欺詐行為進行約束。
宋曉華委員說,包裝業所用紙張、橡膠、玻璃、鋼鐵等等,都是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過度包裝要耗費大量原材料,浪費了原本就稀缺的資源,又造成了巨量的生活垃圾,使不可降解的固體廢物污染成倍增加。
宋曉華委員建議,應當明確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進行日常監管處罰。他同時呼吁盡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裝標準,尤其要制定高檔消費品和幾類特殊商品的強制性包裝標準;同時,在產業政策的設計上,要體現出“反對過度包裝”的政策導向。從稅收政策和產業準入政策上,鼓勵一般商品的“無包裝”和高檔消費品的“簡單包裝”,強調包裝要無害于生態環境、人體健康并可循環利用或再生利用。
“我國每年平均生產襯衫12億件,而包裝盒用紙量就達24萬噸,相當于砍掉168萬棵碗口粗的樹。每生產1000萬個紙盒月餅,包裝耗材則需砍伐400棵到600棵直徑在10厘米以上的樹木。這還僅是襯衫和月餅兩種商品,你說中間的浪費有多大。”王雅安代表一邊來回翻騰著襯衫的包裝,一邊對記者說。
王雅安代表說,一段時期以來,不少名酒、洋煙、高檔茶葉的包裝出奇的奢侈。據統計,單是北京市每年產生的近300萬噸垃圾中,各種商品的包裝物就約83萬噸,其中60萬噸屬可節約的過度包裝物。
商品過度包裝的問題該有人管管了。”王雅安代表建議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盡早出臺法律法規或規定,制止商家的過度包裝行為,從法律層面對包裝強制“瘦身”。
一瓶“五糧液”酒,常規包裝后的市場價約400元,但特別包裝后定價為28000元;普通單粒粽子一般售價在1-6元之間,但采取禮品盒包裝后,價格可達到幾百元一款……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提交建議,稱立法治理產品過度包裝已迫在眉睫,希望盡快出臺《產品包裝法》,對過度包裝行為予以嚴懲。
周洪宇說,過度包裝的主要用材有高檔原紙、紅木、綢緞、金屬等,帶來了極大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有關部門統計顯示,北京市每年產生近300萬噸垃圾中,各種商品的包裝物約有83萬噸,全國每年的城市固體廢物中,包裝物占30%。周洪宇建議起草《產品包裝法》,并將該法的制定納入國家“十一五”立法規劃。
政協委員劉仲藜在政協小組討論會上提出循環經濟問題,在委員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他說,循環經濟應從源頭抓起,嚴防過度包裝。
劉仲藜委員表示,節能降耗排污,既有體制性的問題,也有政策性的問題,既有執行問題,也有技術問題,也有企業搞起來的成本問題,還有導向問題。重視足夠,技術不到也解決不了。循環性經濟是把廢棄物拿去循環,如果一開始把廢棄物減少,不是不用循環了么?比如過度包裝,挺大的盒,盒里是小盒,里面那么大點一個藥片,最后盒子扔了再去循環。循環經濟是對的,可是源頭上需要堵住,是不是后面的工作就可以減輕一點,環境就可以好一點呢?這應該有一個標準,小食品、化妝的包裝還可以理解,藥品搞那么花哨是沒有必要的,標準應該給過度包裝的劃條線,從源頭上卡住,循環經濟才能用到實處,節能降耗等等才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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