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止牛奶包裝用“鮮”字 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2005-04-06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針對乳業巨頭們對關于“禁鮮令”的激烈爭吵。日前,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召集全國各地乳制品行業協會和食品協會的領導在京召開了乳制品工業聯席會議,會議的唯一主題就是要澄清關于“禁鮮令”的種種爭論,統一整個行業的認識。
聯席會議認同“禁鮮令”?
“不是從禁鮮令開始才不讓巴氏奶用鮮字的,國家的法律從來就沒允許巴氏奶用鮮字作名稱”。聯席會議一開始,滿頭華發的乳制品工業協會理事長宋昆剛就引經據典,為與會者梳理“禁鮮令”的法律緣由。
宋昆剛指出,我國法律最早關于食品標簽的標準是1987年發布的《食品標簽通則》,1994年和2004年先后兩次修改,其中都明確規定:“食品名稱必須采用標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當產品標準已經規定一個或幾個名稱時,至少使用其中一個”。而乳制品行業標準中規定的產品名稱就是消毒牛奶或消毒牛乳,而不是鮮牛奶。
除了食品標簽通則之外,記者還翻閱了其他一些部門的強制性標準,例如1986年農業部發布的生鮮牛乳標準,2003年衛生部頒布的現在還在實行的鮮乳衛生標準,無一例外,都規定鮮乳指的就是“生牛奶”。看來,巴氏奶不應稱為“鮮牛奶”,國家各相關部門的法規早就達成了共識。
在關于“禁鮮令”的爭論中,各方專家紛紛引證國際上其他國家的做法,來為自己的觀點進行佐證,那么乳業發達的國家究竟是如何對待“鮮”字標識這個問題?時報記者就此專門采訪了德國的知名乳業專家伯恩哈德·馮·伯克曼教授:“國際上有一種趨勢,就是要把‘鮮奶’這一術語改用‘未經加工的牛奶’來表述。我個人贊同食品的標簽和名稱應該標明和反映它們的真實情況!巴氏奶就是巴氏奶。因此,我認為,‘鮮奶’這一術語不應該用來標定巴氏奶。”
據了解,一直強烈反對“禁鮮令”的廣東奶協副會長王丁棉也參與了會議,會后記者追問是否認同“禁鮮令”?王丁棉說:“我什么也不想說了,農業部已經將我們的意見呈遞給了國務院和國標委,一切等有結論再說!
國標委堅持“禁鮮令”
國標委的有關專家告訴記者,“禁鮮令”的立法意圖半年前就講得很清楚了,主要是為了配合入世后同國際接軌,敦促企業誠信。
這位專家對“禁鮮令”將破壞三農問題的說法感到困惑,因為《通則》中講得很明確,企業可以在配料表中標明原料和工業,不標“鮮”字并不會影響巴氏奶的銷售,更不存在逼迫奶農倒奶的可能。“從長遠來說,‘禁鮮令’敦促企業誠信將會進一步促動乳業市場的良性競爭,競爭越充分,乳業發展越快,本土奶農致富的機會才更多,‘禁鮮令’的出臺絕對有利于三農問題,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利益”,這位專家最后告訴記者,他還表示,質檢部門今后將重點打擊還原奶,對于包裝污染也會注意,決不會因為少數企業的狹隘利益改變國家的立法意圖。
“還原奶”將成為今后治理重點
就在為“禁鮮令”爭論不休的同時,這邊廂記者從剛剛結束的全國質檢系統食品安全會議上獲悉,乳制品的安全與規范成為與會各地監管人士關注的焦點。廣受詬病的以“還原奶”冒充純牛奶的做法,將成為質檢總局今年執法打擊的重點。
據介紹,“還原奶”,又稱“復原乳”,是指用奶粉兌水還原成的液態牛奶,這種牛奶不僅成本低廉,而且從營養成分上來說,遠遠不如以鮮奶為原料的“巴氏奶”。按照國家規定,“還原奶”應該在產品包裝上加以標示,以區別于巴氏奶和超高溫滅菌奶,但是,一些牛奶企業違反上述規定,將還原奶包裝成為巴氏奶或超高溫滅菌奶進行銷售,這種行為已經成為當前乳業的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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