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煙包裝有新規 廣告促銷和贊助受限制
2005-03-31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前不久,由世界衛生組織發起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正式生效。這是世界上第一個有關煙草控制的公約,被稱為人類公共衛生史上的里程碑。作為全球最大的煙草生產和消費國,我國于2003年11月10日簽署了這一公約,不久將在國內通過。
我國的煙草生產和消費量占世界的1/3以上,吸煙者約有3.5億,每年死于吸煙相關疾病者近100萬人,約占全部死亡人數的12%。中國政府簽署《公約》,將對煙草流行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
香煙包裝有新規,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要受限制了
根據《公約》規定,各締約國將對煙草價格、包裝、銷售、廣告等制定更為嚴格的限制政策。《公約》在締約國生效3年內,煙草制品包裝和標簽不得以任何虛假、誤導、欺騙或對其危害產生錯誤印象的手段進行推銷,如“低焦油”、“淡味”、“超淡味”、“柔和”等詞語。在香煙的外包裝上,必須印有醒目而清晰的煙草危害健康的警語或圖標,面積為香煙盒的50%或以上,至少應為30%。目前,我國多數香煙上的“吸煙有害健康”字樣都標在不起眼的角落。今后,有關部門將會設計出若干香煙警語和圖標,如腐爛的肺部、骷髏的頭像、漆黑的牙齒等。
《公約》規定,5年內禁止所有形式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我國《廣告法》嚴禁在廣播、電影、電視、報刊上發布煙草廣告,但隱蔽的煙草形象宣傳卻比比皆是。雖然以集團公司等的名義出現,但帶有明顯的香煙品牌特征或暗示。另外,冠以香煙名稱的各類大賽、公益廣告、電視欄目等,也屢見不鮮。
《公約》還提出,各國政府要通過制定法律,禁止在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公共場所吸煙。目前,我國北京、上海、廣州等許多城市頒布了公共場所禁煙的法律法規,但尚無一部全國性的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法律,很多被動吸煙者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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