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螺春”15項標識統一防偽外包裝
2004-02-09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今年上市的洞庭(山)碧螺春將有“新面孔”。前不久,吳中區質監、工商部門對東山鎮承印“碧螺春”外包裝的16家企業進行專門培訓,明確規定今年上市的碧螺春外包裝上必須有15項標識,并且獲準使用洞庭(山)碧螺春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使用名稱和標志的57家企業必須一律使用“洞庭(山)碧螺春”產品專用名稱,而不能簡單稱作“碧螺春”。
去年,洞庭(山)碧螺春獲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范了茶農和茶商的經營行為。為進一步保護和提升洞庭(山)碧螺春的品質,凈化茶葉市場,今年吳中區著力構建“碧螺春”誠信體系。吳中質監局質監科科長衡志強表示,過去的“碧螺春”外包裝存在很多不規范,今年上市的洞庭(山)碧螺春外包裝上必須按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要求印有注冊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準、衛生許可證、凈含量、保質期、檢驗員、產品級別、產地、貯藏方式、品飲介紹、生產單位、生產地址、電話、生產日期共15項標識。
據悉,為建立規范茶商的有效機制,洞庭(山)碧螺春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辦公室、洞庭(山)碧螺春茶業協會將于近日與104家洞庭(山)碧螺春經銷商簽訂“洞庭(山)碧螺春茶原產地域保護產品質量責任書”,每家企業必須事先交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作為先行賠償費用,企業在經銷過程中一旦出現制假售假行為,即以此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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