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山紙業關于獨立董事申請辭職公告
2005-08-24 14:31 來源:中華印包網 責編:ge ran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月23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內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日前,公司董事會收到獨立董事孟旭先生的辭職報告書,因其個人在國外求學,短期內無法回國參加公司董事會等相關會議,難以履行獨立董事的相應職責,為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考慮,擬申請辭去其擔任的公司獨立董事職務。該獨立董事的辭職是因個人出國學習原因所致,沒有與辭職有關或其認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東及債權人注意的須說明事項。
孟旭先生是經2003年5月10日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任職以來,孟旭先生能夠以公司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為行為準則,遵循《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并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董事人數為11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為4人。孟旭先生辭職后,公司余下董事總人數為10人,缺額一人,且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余下 3人,不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指導意見》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人數所占比例不得少于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的有關規定。
另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最新要求:獨立董事辭職導致獨立董事成員或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最低人數的,在改選的獨立董事就任前,獨立董事仍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務。董事會應當在兩個月召開股東大會改選獨立董事,逾期不召開股東大會的,獨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職務。
為此,公司將盡快召開股東大會,按規定的程序填補獨立董事的缺額,保證公司獨立董事占公司董事會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以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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