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鴻銘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
2022-12-19 18:1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編:覃子喻
1.鴻銘股份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以下簡稱“《注冊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證監會公告[2021]21號,以下簡稱“《特別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1〕91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頒布的《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自律規則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2.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采用按市值申購定價發行方式進行,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發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網上申購、繳款、棄購股份處理及中止發行等環節請投資者重點關注,主要內容如下:
(1)本次發行采用直接定價方式,全部股份通過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以下簡稱“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
(2)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東莞證券”)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以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40.50元/股。投資者按照本次發行價格于2022年12月20日(T日,申購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并采用網上按市值申購方式進行申購,投資者進行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2022年12月22日(T+2日)公告的《廣東鴻銘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定價發行搖號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2年12月22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中簽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5)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3.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本公告及2022年12月19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經濟參考網上的《廣東鴻銘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充分了解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
4.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承諾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會后事項。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1.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及創業板市場的風險,仔細研讀發行人《廣東鴻銘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并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審慎參與本次發行。
2.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專用設備制造業(C35)”,截至2022年12月15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為34.29倍。本次發行價格40.50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1年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33.00倍,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34.2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滾動平均市盈率29.51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低于剔除極值和異常值影響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靜態市盈率的算數平均值36.1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發行人2021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母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低于剔除極值和異常值影響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靜態市盈率的算數平均值、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滾動平均市盈率主要系:
①發行人定位于服務精品包裝盒客戶,產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②公司技術具有創新性,部分產品實現了進口替代。
③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發行人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發行人產品的銷售凈利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均顯著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④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在精品包裝盒生產設備領域,公司產品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
⑤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發行人長期以來專注于部分較高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的細分領域,研發項目比較有針對性,研發效率較高,各項研發投入有效地提高了產品品質、豐富了產品類型,促進了公司產品業務規模的增長。
3.本次公開發行股數為1,250.00萬股,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不設老股轉讓。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募投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為28,339.24萬元。若本次發行成功,按本次發行價格40.50元/股、發行股份數量1,250.00萬股計算,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50,625.00萬元,扣除本次發行預計發行費用7,870.85萬元(不含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42,754.15萬元,超出募投項目計劃所需資金額部分將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用途。本次發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凈資產規模大幅度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4、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如果運用不當或短期內業務不能同步增長,將對發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響或存在發行人凈資產收益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的風險,由此造成發行人估值水平下調、股價下跌,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投資損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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