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
2020-08-18 12:40 來源: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廣使用綠色包裝,現將《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以下統稱包裝需求標準,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積極推廣應用。
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紙質、木質等包裝材料的環保要求。
二、商品包裝環保要求
1.商品包裝層數不得超過 3 層,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裝盡可能使用單一材質的包裝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質,不同材質間應便于分離;
3.商品包裝中鉛、汞、鎘、六價鉻的總含量應不大于100mg/kg;
4.商品包裝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應不大于 5%(以重量計);
5.塑料材質商品包裝上呈現的印刷顏色不得超過 6 色;
6.紙質商品包裝應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纖維原料生產;
7.木質商品包裝的原料應來源于可持續性森林。
三、檢測方法
1.商品包裝中重金屬(鉛、汞、鎘、六價鉻)總量的檢測按照 GB/T 10004-2008《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規定的方法進行。
2.商品包裝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的檢測按照 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規定的方法進行。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