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發文: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
2019-06-17 13:13 來源:澎湃新聞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國家發改委網站6月17日發布消息顯示,國家發改委、民政部、中央組織部等在內的10部門于6月14日發布《關于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5〕39號,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要求,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提出意見。
四、全面加強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
各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具體指導,深入推進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的建設,在脫鉤改革中同步健全黨的組織、同步加強黨務工作力量、同步完善黨建工作體制、同步推進黨的工作,全面增強黨對行業協會商會的領導,確保脫鉤過程中黨的工作不間斷、黨組織作用不削弱。
(一)完善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各地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理順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脫鉤行業協會商會已建立黨委的,可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直接管理;已建立黨總支或黨支部的,結合實際和工作需要,可依托較大的行業協會商會等,整合組建為隸屬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的若干聯合黨委。完善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人選審核特別是政治審核辦法,嚴把人選關。民政部門要把黨建工作情況作為行業協會商會登記審查、檢查評估的重要內容。各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與相關部門工作溝通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強化督促檢查,確保脫鉤工作順利推進、有序銜接。
(二)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健全基層組織,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提高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質量。各行業協會商會原業務主管單位要逐一摸清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和黨員基本情況,逐個研究制定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體制調整方案。已經建立黨組織的,原業務主管單位和接收單位要密切配合,做好黨組織關系移交、黨員組織關系轉接等相關工作。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但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接收單位要會同原業務主管單位研究提出黨組織組建方案,推動同步建立黨組織,實現應建盡建。對暫不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的行業協會商會,接收單位要及時選派既懂黨建又熟悉行業情況的黨員擔任黨建工作指導員,合理確定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系行業協會商會的數量,明確職責任務,加強教育培訓和管理考核,對不稱職的及時調整。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作用。各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要督促行業協會商會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章程,健全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規范管理的工作機制。推行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班子成員與管理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推薦符合條件的行業協會商會主要負責人或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探索行業協會商會黨員負責人年度考核辦法。注重把符合條件的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發展成黨員,提高行業協會商會管理層中黨員的比例,提高從業人員中黨員的比例。認真執行基層黨組織任期制度和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按照“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原則,組織暫未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參加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活動。各地要多渠道保障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經費,脫鉤行業協會商會應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四)加強行業協會商會黨風廉政建設。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應當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引導和監督社會組織依法執業、誠信從業,加強對黨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定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強化廉潔風險防控,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見效。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要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