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企業擬禁用高VOCs含量原輔料
2018-08-23 09:56 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今年上半年,東莞空氣首要污染物是臭氧;而VOCs(揮發性有機物)是形成臭氧的前體物,已成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點防治對象。
【CPP114】訊:今年上半年,東莞空氣首要污染物是臭氧;而VOCs(揮發性有機物)是形成臭氧的前體物,已成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點防治對象。根據正在征求意見的《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涉VOCs企業須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原輔料。此外,須定期委托具資質的監測機構對其排放的VOCs進行監測,并公開監測結果。
企業須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
根據《通告》,東莞市范圍內已建、在建、新建相關行業VOCs排放企業應遵守本通告要求,減少VOCs排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印刷行業和工業涂裝行業。
東莞擬從源頭控制、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有效削減VOCs排放量,切實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其中,在源頭控制方面,將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涉VOCs排放項目的環境準入,新、改、擴建印刷及工業涂裝項目應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此外,各企業須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原輔料。
在過程控制方面,所有含VOCs原輔料在使用、儲存、轉運、回收、廢棄、處置過程中必須密閉,按需取用,減少物料的揮發損失。同時,加強車間密閉,規范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在廢氣收集方面,所有可能產生VOCs的生產場所和工段均應設置廢氣收集系統,將廢氣收集到位并導入廢氣凈化設施,集氣管路應標明廢氣走向。廢氣收集系統和凈化設施的運行情況必須如實記錄。
VOCs企業須定期委托監測
在末端治理方面,《通告》要求,各企業應對濃度和性狀差異大的廢氣進行分類收集,合理選擇廢氣末端治理工藝路線,確保VOCs凈化效率滿足相關環境管理要求。但不鼓勵使用光催化氧化和低溫等離子等低效處理技術,否則環保部門加大監察監測頻次,對監測結果超標企業從嚴查處。
同時,各企業應建立完善原輔料使用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將污染治理設施的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維護制度在設施現場和操作場所明示公布,對治理設施用電量、燃燒溫度等關鍵技術指標如實記錄,建立臺賬。
在加強監測方面,各企業應定期委托具資質的監測機構對其排放的VOCs進行監測,并依法公開監測結果。此外,根據市環保局定期公布的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企業須安裝、使用VOCs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延伸
全市VOCs企業共約9000家
近兩年來,東莞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均不同程度下降,但是臭氧濃度卻不降反升,成為阻礙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的重要“殺手”。而VOCs是形成臭氧的前體物,空氣中VOCs濃度過高,很容易引發人急性中毒,輕者會出現頭痛、頭暈、咳嗽、惡心、嘔吐等癥狀,重者會出現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還可能有生命危險。
根據今年6月印發的《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與減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東莞與廣州、深圳、佛山、茂名、惠州因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較大,一起被列入全省VOCs減排重點城市。
東莞環保部門表示,東莞VOCs企業整治的難點之一就是存量大。據統計,截至7月1日,東莞登記在冊VOCs企業約有9000家,年排放VOCs氣體總量超過8萬噸,VOCs單位面積排放強度是珠三角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這些企業集中在家具、印刷、鞋材、五金、橡膠等傳統加工業,其鮮明特征就是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
今年4月中旬以來,市大氣辦連同各鎮街(園區)環保部門組成督查組,深入村(社區)、工業園區檢查VOCs企業廢氣收集和處理措施。在檢查166家涉及VOCs企業后,督查組發現,東莞VOCs企業主要存在四個共性問題:VOCs廢氣收集和處理能力不足,企業對廢氣收集和處理設備日常維護不足,部分企業沒有任何廢氣處理設備或閑置廢氣處理設備,產生的VOCs氣體直接排放。
- 相關新聞:
- ·?????? ???????VOC???? 2018.06.27
- ·印刷行業普遍使用光催化氧化法 2018.01.29
- ·2016年中國人均國民總收入8260美元 世界排名第93位 2018.01.17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