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印刷企業竊電被罰款328279.8元
2016-10-31 09:41 來源:東亞經貿新聞-吉和網 朱曉云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10月28日,記者從國網長春供電公司獲悉,長春某印刷企業由于存在竊電行應追補的電費共計82069.95元現已悉數追回,并收繳328279.8元罰款。
【CPP114】訊:10月28日,記者從國網長春供電公司獲悉,長春某印刷企業由于存在竊電行應追補的電費共計82069.95元現已悉數追回,并收繳328279.8元罰款。
近日,供電公司技術人員在系統中監測高損臺區時發現,位于農安縣某供電所營業區存在線路線損異常,經現場排查發現有一塊電能表的B、C兩相無電流,電流互感器B、C兩相接線被人為折斷,工作人員隨即遠程查看了用電采集系統發現,B、C兩相已長時間無電流,在此情況下導致電能表無法正常計量電量。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九章第一百零一條第五款“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者失效”的規定,該客戶上述行為屬于竊電行為,由此即構成了竊電的事實。
供電公司當即下達停電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該企業法人抱有僥幸心理,拒不承認自己的竊電行為,供電公司最終向公安機關申請立案調查,將此次竊電視為犯罪行為,警企聯動破獲此次竊電案件。
截至目前,該公司在今年共檢查用電客戶30364戶,查處存在竊電行為的用戶24戶,違約用電客戶47戶,追補電量44.4475萬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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