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包裝不應“一刀切”
2014-04-23 10:51 來源:南方報網—南方日報 責編:劉曉燕
- 摘要:
- 有觀察人士認為,上述“限制過度包裝”的規定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有些商品需要包裝來提升文化、藝術等附加值,或需要“過度包裝”來保護商品流轉,不應“一刀切”地限制。
“10月1日起,在廣州市場銷售的商品,除初始包裝外,實行商品與包裝分開銷售,與商品分開銷售的獨立包裝應當明碼標價!惫P者昨天從《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獲悉,外地企業產品要進入廣州市場,也必須根據《辦法》內容重新調整產品包裝。
對于這一新規,筆者認為其出發點是好的,主要是通過出臺一部明確、可操作的政府規章,來有效遏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合理消費,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不過,有觀察人士認為,上述“限制過度包裝”的規定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有些商品需要包裝來提升文化、藝術等附加值,或需要“過度包裝”來保護商品流轉,不應“一刀切”地限制。商品包裝屬于市場行為,應交由市場來調節,若消費市場認為某些商品的包裝過度,不值得購買,自然就沒有市場!罢臒o形之手更應從引導"綠色"消費、"綠色"生產和銷售出發。”
日前,《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印發,并將于10月1日實施,屆時商品與包裝將分開銷售,并明碼標價。實施該辦法的背景是,過度包裝已嚴重污染環境,而且造成很多無謂浪費。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每年的城市固體廢棄物中,包裝物的比例超過三成。
《辦法》對月餅、粽子、茶葉、酒類、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商品的包裝限制,不僅限制包裝材料價格,而且對材料本身也限制,按新規定,上述商品的包裝成本總和,除初始包裝成本外,不得超過商品正常銷售價格的20%。同時,限制使用木材、紡織物、陶瓷、漆器等浪費資源或者難以回收處理的材料,推薦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紙質包裝。
“政府出臺《辦法》限制過度包裝,初衷是好的!睆V東決策研究院旅游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勞毅波表示,目前市場上確實有部分商品屬于過度包裝,過度包裝抬高商品的制作成本,導致商品價格虛高,也造成資源浪費,有消費誤導和價格欺詐之嫌。
但消費市場對商品包裝的需求是多樣化的,不應“一刀切”全盤否定,而應由市場來調節。據介紹,國內消費市場有商務社交市場、自用消費市場、節日送禮市場,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需求,企業可以推出簡裝與精裝、散裝與箱裝等商品系列,以滿足不同層次消費群體的市場需求。
“比如自用的,消費者為省錢肯定會自覺購買簡裝商品,對包裝要求不高;商務社交消費市場,對包裝無論包裝材質、設計、內容等方面都要求高,這部分消費需要商品的包裝精美、材料特別、包裝盒大,像中國臺灣地區、日本、韓國等國家的禮品,或用漆器做食品盒、或用陶瓷裝醬油、或用絲綢物包裝化妝品等,這樣使商品有文化又有藝術性,包裝已成為商品的重要部分,大大提升商品附加值。”勞毅波還舉例稱,像目前國內蓬勃發展的電子商務,這些網購平臺銷售的商品包裝就不能簡裝,由于商品需要多重流轉、裝卸,為了保護好商品,在包裝方面可能會使用超規定的大盒,在大盒里塞進去軟料以保護商品不易被壓碎、碰撞。
事實上,作為生產商和銷售商,他們從成本考慮也會根據市場、商品特性來自覺生產設計包裝,若包裝成本高、市場又不接受,相信生產商也不會做“虧本賺吆喝”的事。近年來隨著人們環保意識加強,有很多消費者追崇綠色、循環再用的包裝。廣東江門一家食品企業負責人就告訴記者,這兩年該公司生產、設計的一些可循環再用的商品都很受歡迎,比如其月餅盒、餅干盒當食品食用完后,盒子還可以做首飾盒、紙巾盒或其它收納盒,“這樣的商品,比同類食品更有競爭優勢!
“與其限制包裝,不如引導,政府從"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出發,引導消費環保和經濟的包裝理念,引導企業采用替代材料,通過政策導向影響和調整企業的經濟行為!庇嘘P專家建議,一方面,政府建立包裝物的強制回收制度,提高包裝物的重復使用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減輕消費者的消費負擔,有利于節約型社會的國民素質養成。另一方面,制定扶持政策,鼓勵企業進行包裝材料的研發和使用,從而生產出更環保、更節能的包裝,從源頭上避免過度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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