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對大超市偷換食品標簽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2013-08-05 13:51 來源:中國政府網 責編:錢瑩
- 摘要:
- 3日上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商局聯合約見了北京15家大型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代表,工商局食品處處長冀瑋說,近期媒體報道了超市偷換到期鮮肉食品標簽等行為,即日起至8月底,北京市將對此開展專項整治,各大超市必須對重點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和主動整改。
【CPP114】訊:“大型連鎖超市和食品賣場等,主觀有意識地將到期食品的生產標簽更換,一律按最高限處罰。”3日上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商局聯合約見了北京15家大型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代表,工商局食品處處長冀瑋說,近期媒體報道了超市偷換到期鮮肉食品標簽等行為,即日起至8月底,北京市將對此開展專項整治,各大超市必須對重點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和主動整改。
換標簽被疑業內“潛規則”
換標簽被疑業內“潛規則”
消費者田女士近期向媒體反映,自己無意中發現,京客隆一家超市銷售的當天將到期的鮮肉,第二天生產日期和包裝被“翻包”,即重新更換了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而北京電視臺生活欄目的記者,在當天到期的鮮肉和排骨中做了“記號”,插入一小段粉絲。第二天,這些本該被下架處理的鮮肉和排骨,保質期果然被延后,重新包裝后又出現在超市冰柜中。
京客隆偷換食品包裝,已不是第一回。今年6月,就有記者暗訪發現了同一問題,而當時通州工商部門對京客隆進行查處后,超市負責人曾表示:“事件只是超市員工擅自違反操作規程的個人行為,但超市方愿意承擔相應責任,對違規操作的員工進行處罰,并馬上進行自查整改。”
生鮮肉改日期是超市“潛規則”。一位在超市做行政管理的知情者表示,讓消費者誤以為是當天新肉,銷量才能好。而那些時間較長、不新鮮的肉,有的被促銷處理,還有的被絞成肉餡。此前,也曾有多家外資大超市因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受罰。
嚴重違規將清出北京市場
“在偷換食品標簽的問題上,沒有個人問題,都是企業行為。”冀瑋表示,有的企業強調偷換食品標簽是個人行為,但是,我國《食品安全法》早已明確,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因此,出現類似的問題,執法人員都將向企業進行追責,“實現連續的責任追究,直至企業的董事長等高管人員,形成高壓態勢。”
北京市食安辦副主任、市食藥局副局長張風平對包括家樂福、京客隆、稻香村、卜蜂蓮花、物美等15家企業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涉及千家萬戶、涉及每一個人。不少消費者說,如果大型連鎖超市都不能放心購買,我們還能上哪兒買東西?“經營者要從內心深處真正重視食品安全問題,廣大消費者對于食品安全是零容忍態度。因此,各企業要將食品安全問題當做頭等大事,要將企業發展、企業管理和企業社會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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