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過度包裝為何屢說不止 相關法律存空白
2013-07-04 10:58 來源:中國食品機械設備網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在社會各行業都在“倡節儉、反浪費”時,茶商們也開始醞釀為茶葉包裝“瘦身”,并有業內人士呼吁市民進行理性消費。然而宣傳是一套,實踐是另一套,過度包裝仍然屢說不止。
【CPP114】訊:在社會各行業都在“倡節儉、反浪費”時,茶商們也開始醞釀為茶葉包裝“瘦身”,并有業內人士呼吁市民進行理性消費。然而宣傳是一套,實踐是另一套,過度包裝仍然屢說不止。
茶葉過度包裝為何屢說不止相關法律存空白
事實上茶葉過度包裝,是“面子消費”最典型的表現,而且已經發展為市場上的一種“消費常態”。中國食品機械設備網記者通過調查發現,不少快速消費品企業還沒有轉變思路,仍然堅持豪華包裝的市場策略。如:有些茶葉只有160克,加上一個精美的盒子賣到近6000元;鈞瓷禮盒裝的保健酒售價更高達2888元;木盒裝的蓮子,比普通散裝磨皮白蓮貴了40%……
日前有消費者反映,君山銀針生產的“金鑲玉”160克茶葉,包裝卻有9斤多。”售價為人民幣5980元一盒的茶葉,加上木盒鑲皮的精美包裝,在店內異常打眼。除了外觀精致外,盒子內的包裝也一點都不含糊。記者發現,160克的茶葉被分別裝在兩個黃色的瓷罐內。除了茶葉,盒子內還置有一套飛龍花紋陶瓷茶具及一副岳陽樓記的竹簡。在包裝盒上,記者注意到,上面標明:茶葉凈重169克,整盒重為4.725千克。
不止是君山銀針,其他品牌的茶葉也存在過度包裝的情況。在人人樂超市東璽門店的良平牌茶葉專柜,記者留意到,一款由武漢市茗茶茶葉有限公司分裝的鐵觀音,標價為人民幣1200元。仔細查看,其茶葉凈重僅300克,整盒卻重達4千克左右。
隨后,在人民路與萬家麗路交會處的大潤發超市,記者發現了一款標價人民幣1000元的易武山普洱黑金磚,由昆明天福茶葉有限公司生產,外包裝為仿布紋黑灰色硬質,內里為金色絲綢材質。整盒重約2千克,茶葉凈重900克。
“在過度包裝的界定中,對于實際產品與產品包裝的重量之比沒有規定。但根據《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中的規定,茶葉的包裝空隙率不應超過45%。”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表示,新國標強制規定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層數不得多于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
“如今在市場上,像茶葉、月餅、粽子、酒類等商品的過度包裝現象依舊嚴重。部分企業用奢華的包裝物裝飾實際產品,將包裝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最終導致的是廢棄包裝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惡果。”董金獅呼吁,我國應盡快出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等法規,讓限制過度包裝不僅只停留在標準和宣傳上,而要落實在法律上。
“在這三項標準中,相較于包裝成本占售價比例,空隙率、包裝層數指標更具有操作性。作為商家一般不會透露包裝成本,所以成本指標一般只有在進入法律程序后才具有操作性。”董金獅表示。
茶葉過度包裝為何屢說不止相關法律存空白
事實上茶葉過度包裝,是“面子消費”最典型的表現,而且已經發展為市場上的一種“消費常態”。中國食品機械設備網記者通過調查發現,不少快速消費品企業還沒有轉變思路,仍然堅持豪華包裝的市場策略。如:有些茶葉只有160克,加上一個精美的盒子賣到近6000元;鈞瓷禮盒裝的保健酒售價更高達2888元;木盒裝的蓮子,比普通散裝磨皮白蓮貴了40%……
日前有消費者反映,君山銀針生產的“金鑲玉”160克茶葉,包裝卻有9斤多。”售價為人民幣5980元一盒的茶葉,加上木盒鑲皮的精美包裝,在店內異常打眼。除了外觀精致外,盒子內的包裝也一點都不含糊。記者發現,160克的茶葉被分別裝在兩個黃色的瓷罐內。除了茶葉,盒子內還置有一套飛龍花紋陶瓷茶具及一副岳陽樓記的竹簡。在包裝盒上,記者注意到,上面標明:茶葉凈重169克,整盒重為4.725千克。
不止是君山銀針,其他品牌的茶葉也存在過度包裝的情況。在人人樂超市東璽門店的良平牌茶葉專柜,記者留意到,一款由武漢市茗茶茶葉有限公司分裝的鐵觀音,標價為人民幣1200元。仔細查看,其茶葉凈重僅300克,整盒卻重達4千克左右。
隨后,在人民路與萬家麗路交會處的大潤發超市,記者發現了一款標價人民幣1000元的易武山普洱黑金磚,由昆明天福茶葉有限公司生產,外包裝為仿布紋黑灰色硬質,內里為金色絲綢材質。整盒重約2千克,茶葉凈重900克。
“在過度包裝的界定中,對于實際產品與產品包裝的重量之比沒有規定。但根據《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中的規定,茶葉的包裝空隙率不應超過45%。”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表示,新國標強制規定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層數不得多于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
“如今在市場上,像茶葉、月餅、粽子、酒類等商品的過度包裝現象依舊嚴重。部分企業用奢華的包裝物裝飾實際產品,將包裝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最終導致的是廢棄包裝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惡果。”董金獅呼吁,我國應盡快出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等法規,讓限制過度包裝不僅只停留在標準和宣傳上,而要落實在法律上。
“在這三項標準中,相較于包裝成本占售價比例,空隙率、包裝層數指標更具有操作性。作為商家一般不會透露包裝成本,所以成本指標一般只有在進入法律程序后才具有操作性。”董金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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