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被疑借報告斂財 業內吁加強監管
2013-06-14 09: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不僅把方便面紙碗含有熒光物的話題再度炒得沸沸揚揚,也讓該協會又一次陷入了“身份存疑”、“借機牟利”的輿論漩渦。
2012年6月1日,新國標《紙餐具標準紙碗》【GB/T27591-2011】正式實施。孟素荷表示,該標準適用淋(覆)膜紙碗而涉及到方便面紙桶,但新標準又未對雙層方便面紙容器外層非直接接觸食品的隔熱結構用紙做出明確的規范性表述,故導致個別人產生了疑義。
對此,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董金獅昨日在采訪中坦言,隨著紙碗從單層發展到雙層,國家相關法規并未跟上。但是他堅持認為,新國標中并未允許使用再生紙作為紙碗原材料,而使用含有熒光物的外層紙存有安全隱患。
康師傅新聞發言人陳功儒向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方便面桶的內外層中間仍留有空隙,和食品直接接觸的內層紙是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的,按照國際慣例,外層紙可以使用環保的再生制材。如果非要要求外層紙也使用食品紙,這反而是一種資源浪費、既無必要也不環保的做法。
此前,湖南衛視曾邀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的實驗檢測,結果顯示一次性紙杯、方便面桶、奶茶杯等雙層紙質包裝外層確實存在熒光物,但不會在開水沖泡時滲透內層污染食品。
然而董金獅方面對此實驗結果顯得不以為然,認為“中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并不具備國家認可的檢驗資質,所得結論不能用作參考。”
中新網財經頻道在采訪中問及是否對熒光物具體遷移量進行過相關測算時,董金獅表示,既然國家不允許使用,在此前提下也無需再對具體遷移數據進行測算。
是否屬違規發布信息仍存疑
在國際食品包裝協會三度發布報告的攻勢下,榜上有名的多家方便面主流品牌在銷售業績和股價上均受到了不小的影響。而業內認為,該協會并無資質發布此類攪動行業的食品安全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信息應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政府或有關部門授權,不得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上述法規,也是業內人士質疑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屢次發布“方便面紙碗安全報告”屬于違規發布信息的主要依據。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條規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屬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權責范圍,《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細則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信息中,還包括了“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結果和食品檢驗結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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