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批次商品過度包裝被查處
2013-05-10 09:41 來源:解放網-解放日報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施行3個月后,仍有13%的商品在抽查中被發現存在過度包裝。市質監局昨天公布的商品包裝計量監督專項抽查結果顯示,60批次被抽查的商品中有8批次不合格,涉及糖果及休閑食品、保健食品、茶葉等3大類商品。
【CPP114】訊:《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施行3個月后,仍有13%的商品在抽查中被發現存在過度包裝。市質監局昨天公布的商品包裝計量監督專項抽查結果顯示,60批次被抽查的商品中有8批次不合格,涉及糖果及休閑食品、保健食品、茶葉等3大類商品。
近四年以來,本市質監部門已抽查企業223家,抽檢產品486批次,發現包裝空隙率不符合標準是商品過度包裝的主要問題,其中,茶葉、保健食品包裝最容易過度。以保健食品為例,其包裝空隙率不得高于50%,而此次被曝光的湖南泰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泰爾”衍年晶牌保元津片包裝空隙率高達94%。無錫活力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朗力福”氨基酸口服液和廣東仙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五洲”魚油軟膠囊、濃縮磷脂軟膠囊的包裝空隙率也分別達到了71%和76%。
此外,農工商浦東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禧源”碧螺春綠茶、誠鼎百貨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飄”西湖龍井茶、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天山店銷售的“KAKOO”安溪鐵觀音、特易購商業(上海)有限公司莘東路分公司銷售的獅牌龍井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包裝空隙過大的問題。市質監局表示,不合格的8批次商品中有7批次為外省市企業生產,不合格項目均為包裝空隙率,建議滬上銷售商加強對疑似過度包裝商品的把關力度。根據規定,質監部門可責令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銷售者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近四年以來,本市質監部門已抽查企業223家,抽檢產品486批次,發現包裝空隙率不符合標準是商品過度包裝的主要問題,其中,茶葉、保健食品包裝最容易過度。以保健食品為例,其包裝空隙率不得高于50%,而此次被曝光的湖南泰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泰爾”衍年晶牌保元津片包裝空隙率高達94%。無錫活力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朗力福”氨基酸口服液和廣東仙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五洲”魚油軟膠囊、濃縮磷脂軟膠囊的包裝空隙率也分別達到了71%和76%。
此外,農工商浦東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禧源”碧螺春綠茶、誠鼎百貨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飄”西湖龍井茶、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天山店銷售的“KAKOO”安溪鐵觀音、特易購商業(上海)有限公司莘東路分公司銷售的獅牌龍井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包裝空隙過大的問題。市質監局表示,不合格的8批次商品中有7批次為外省市企業生產,不合格項目均為包裝空隙率,建議滬上銷售商加強對疑似過度包裝商品的把關力度。根據規定,質監部門可責令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銷售者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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