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知識產權保護的十大案例
2013-04-20 09:33 來源:新民晚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2013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宣傳周今啟動,本報首家披露——2012年上海保護知識產權十大案例
8電動工具公司侵犯“巖層鉆具”發明專利權
德國豪沃拉普魯布斯特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就上海新龍牌電動工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巖層鉆具”(專利號為ZL98812933.7)發明專利權,向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行政處理請求。市知識產權局立案受理后,向被請求人發出答辯通知書,并于同年5月10日進行了口頭審理。被請求人無正當理由缺席口頭審理,此案采取缺席審理。
經審理,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作出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對專利名稱為“巖層鉆具”(專利號為ZL98812933.7)發明專利權的侵害的行政處理決定。
【案件點評】
本案中,盡管被請求人缺席行政機關的審理活動,但是并不影響行政機關對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處理。行政機關對與本案相關的第三方公司進行詢問等方式,主動調查核實,確保在一方當事人放棄質證和抗辯權利的情況下公平審理、查明事實,最終認定了被請求人制造侵權產品的行為。
9搗毀假冒品牌高爾夫球桿生產源頭
2012年2月,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到線報,稱有一張姓男子從福建等地購入假冒品牌高爾夫球桿配件,在滬加工組裝并對外批發銷售。接報后,干警成功查獲假冒“卡拉威”、“美津濃”等品牌體育用品(高爾夫球桿等)5000余件。
案件破獲后,專案組繼續深挖,發現涉及京、滬、閩、魯、粵等多地的銷售網絡及生產源頭窩點。2012年7月,五地警方聯合開展集群打擊,徹底摧毀了這一制售假冒品牌高爾夫體育用品犯罪網絡,共破案1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賀某、翟某等50人,打掉犯罪團伙12個,搗毀制假售假窩點31個,繳獲各類假冒知名品牌的高爾夫球具30萬件、假冒注冊商標標識11萬枚、制假設備38臺,涉案金額共計5000萬余元。法院對此案3名主要案犯已作出生效判決。
【案件點評】
此案是“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期間,上海公安機關偵辦的首起特大假冒注冊商標案件。在公安部經偵局統一指揮協調下,滬、京、閩、魯、粵等地公安機關聯手出擊,體現了跨省聯動、警種聯動、上下聯動的合成作戰優勢。
10違反保密協議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2001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朱某、張某、喬某、莊某先后在中日合資從事生產印刷機械的太陽公司制造部任職,并簽訂相關保密協議。幾人先后離職后,均在朱某成立的欣瀾公司內任職,并違反保密協議大肆生產與太陽公司“TOF商用票據輪轉印刷機”基本相同的印刷機并銷售牟利。
經司法審計,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欣瀾公司共計銷售商用表格輪轉印刷機10臺,給太陽公司造成損失共計276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定被告單位欣瀾公司、被告朱某等四人均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單位罰金人民幣240萬元,對主犯朱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余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
【案件點評】
檢察機關在審查過程中,對案件在證據規格及法律適用方面的爭議問題反復論證,解決了本案中鑒定機構是否具有資質、鑒定結論是否具有真實性、商業秘密保密措施的程度是否適當、被告人的行為特征是否構成刑事侵權以及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失金額如何認定等一系列爭議問題,對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在證據標準及法律適用上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德國豪沃拉普魯布斯特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就上海新龍牌電動工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巖層鉆具”(專利號為ZL98812933.7)發明專利權,向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行政處理請求。市知識產權局立案受理后,向被請求人發出答辯通知書,并于同年5月10日進行了口頭審理。被請求人無正當理由缺席口頭審理,此案采取缺席審理。
經審理,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作出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對專利名稱為“巖層鉆具”(專利號為ZL98812933.7)發明專利權的侵害的行政處理決定。
【案件點評】
本案中,盡管被請求人缺席行政機關的審理活動,但是并不影響行政機關對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處理。行政機關對與本案相關的第三方公司進行詢問等方式,主動調查核實,確保在一方當事人放棄質證和抗辯權利的情況下公平審理、查明事實,最終認定了被請求人制造侵權產品的行為。
9搗毀假冒品牌高爾夫球桿生產源頭
2012年2月,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到線報,稱有一張姓男子從福建等地購入假冒品牌高爾夫球桿配件,在滬加工組裝并對外批發銷售。接報后,干警成功查獲假冒“卡拉威”、“美津濃”等品牌體育用品(高爾夫球桿等)5000余件。
案件破獲后,專案組繼續深挖,發現涉及京、滬、閩、魯、粵等多地的銷售網絡及生產源頭窩點。2012年7月,五地警方聯合開展集群打擊,徹底摧毀了這一制售假冒品牌高爾夫體育用品犯罪網絡,共破案1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賀某、翟某等50人,打掉犯罪團伙12個,搗毀制假售假窩點31個,繳獲各類假冒知名品牌的高爾夫球具30萬件、假冒注冊商標標識11萬枚、制假設備38臺,涉案金額共計5000萬余元。法院對此案3名主要案犯已作出生效判決。
【案件點評】
此案是“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期間,上海公安機關偵辦的首起特大假冒注冊商標案件。在公安部經偵局統一指揮協調下,滬、京、閩、魯、粵等地公安機關聯手出擊,體現了跨省聯動、警種聯動、上下聯動的合成作戰優勢。
10違反保密協議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2001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朱某、張某、喬某、莊某先后在中日合資從事生產印刷機械的太陽公司制造部任職,并簽訂相關保密協議。幾人先后離職后,均在朱某成立的欣瀾公司內任職,并違反保密協議大肆生產與太陽公司“TOF商用票據輪轉印刷機”基本相同的印刷機并銷售牟利。
經司法審計,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欣瀾公司共計銷售商用表格輪轉印刷機10臺,給太陽公司造成損失共計276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定被告單位欣瀾公司、被告朱某等四人均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單位罰金人民幣240萬元,對主犯朱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余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
【案件點評】
檢察機關在審查過程中,對案件在證據規格及法律適用方面的爭議問題反復論證,解決了本案中鑒定機構是否具有資質、鑒定結論是否具有真實性、商業秘密保密措施的程度是否適當、被告人的行為特征是否構成刑事侵權以及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失金額如何認定等一系列爭議問題,對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在證據標準及法律適用上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 相關新聞:
- ·加多寶廣藥紅罐涼茶包裝權歸屬案22日開庭 2013.04.17
- ·高校刮起教材 “復印風” 2013.04.07
- ·細說我國版權產業發展七癥結 2013.03.26
- ·貫徹十八大: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推進計劃發布 2013.03.22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