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知識產權保護的十大案例
2013-04-20 09:33 來源:新民晚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2013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宣傳周今啟動,本報首家披露——2012年上海保護知識產權十大案例
【CPP114】訊:2013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宣傳周今啟動,本報首家披露——2012年上海保護知識產權十大案例
蘋果、淘寶、莊則棟、周立波、《黑貓警長》……近兩年,這一個個耳熟能詳的名字令公眾對知識產權的關注度不斷提高。今天,一年一度的上海知識產權宣傳周拉開帷幕,本報首家披露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的2012年上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1周立波網絡域名不屬周立波?
【事件回放】
原告岳某注冊了zhoulibo.com域名,并在該域名所屬網站發布:“我們認為海派清口表演者周立波先生與其他愿意購買及使用此域名的人士相比,可能具有更高的知名度,并且我們也很喜歡他的表演,我們很樂意這個域名可以由周先生來購買和使用”、“如果詢價者確實有意購買此域名,請您先慎重考慮您的預算是否達到以人民幣十萬元為單位”等信息。
之后,周立波以其對拼音“zhoulibo”享有合法民事權益等為由,向亞洲域名中心提出投訴,請求將涉案域名轉移給被告周立波所有。2011年12月7日,亞洲域名中心裁決將涉案域名轉移給周立波。2011年12月16日,岳某不服裁決向市二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涉案域名繼續由岳某注冊、使用。
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認為原告岳某對涉案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既不享有合法權益,又無注冊、使用涉案域名的正當理由。被告周立波的姓名“周立波”已經因其自1984年以來一直使用其姓名“周立波”參加各類商演而在公眾中具有較高知名度。“zhoulibo”是被告周立波姓名拼音的表現形式,兩者具有一一對應關系。根據相關公眾所處的語言環境和一般語言習慣,通常會以漢語拼音的方式識別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zhoulibo”,此亦足以使相關公眾產生涉案域名與被告周立波相關聯的誤認。涉案網站中關于周立波與涉案域名關系的相關表述,也加深了相關公眾將被告周立波與涉案域名相關聯的印象。原告岳某不但將涉案域名與被告周立波相關聯,而且以高價要約出售的方式轉讓涉案域名,以期獲得不正當利益。可見,原告對涉案域名的注冊、使用顯然具有惡意。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岳某的訴訟請求。
【案件點評】
近年來,隨著名人姓名在商品促銷、廣告宣傳等市場活動中所蘊含的巨大商業價值日益顯現,將名人姓名、譯名、別名等搶注為商標、域名等現象時有發生。本案即屬于典型的將知名藝人周立波的姓名拼音搶注為域名的案件,在確認名人姓名中蘊含的財產權益應當受到保護的前提下,本案的裁判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認定涉案域名的使用極有可能會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為與周立波相關,判決涉案域名歸周立波所有。
2《上海旅游交通圖》被大量盜版
【事件回放】
2012年3月2日,上?茖W技術文獻出版社投訴稱,2012年1月以來,由上海市測繪院編制并由該社出版的《上海旅游交通圖》被他人大量盜版制作,并在本市軌道交通站點內銷售。
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接報后,立即立案偵查。民警從盜版地圖運輸軌跡入手,查明這些地圖是通過深圳深安平物流公司發貨,然后運至深圳蘇宇物流有限公司,再由其運至上海。通過查詢蘇宇物流有限公司運輸單,發現韓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落實了布控措施。同時,根據運輸單上深圳發貨方的銀行卡賬戶信息,啟動落地查控工作。文保分局通過查詢銀行賬戶,找到開戶人,并從其處獲悉了“該賬戶實際使用人系開戶人親戚溫某”這一重要線索,據此抓獲犯罪嫌疑人溫某。根據溫的交代,民警們于次日搗毀位于深圳市匯億豐印刷包裝有限公司內的非法印刷窩點。4月5日至11日,民警們又在上海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韓某等。經查,2011年10月起,韓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沒有得到出版社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委托溫某等非法盜印《上海城市交通地圖》《上海旅游交通圖》及《上海城區交通圖》共計12萬冊,涉案金額72萬元。針對溫、韓等人交代有一王姓男子曾作為中間人的情況,文保分局循線追查,在深圳警方的協助下,在當地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經審訊,王交代了其居間聯系盜版地圖印刷活動,并通過在盜版地圖上非法刊登旅游廣告獲取客戶再轉賣給旅游公司以賺取人頭費的犯罪事實。
黃浦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溫某、韓某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情節特別嚴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和3年6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案件點評】
本案是一起較典型的侵犯著作權案件,牽涉的人員跨省際,偵破難度較大。公安部門沒有僅僅滿足于對售假分子的查處,而是注重打擊制假源頭,端掉窩點,更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
蘋果、淘寶、莊則棟、周立波、《黑貓警長》……近兩年,這一個個耳熟能詳的名字令公眾對知識產權的關注度不斷提高。今天,一年一度的上海知識產權宣傳周拉開帷幕,本報首家披露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的2012年上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1周立波網絡域名不屬周立波?
【事件回放】
原告岳某注冊了zhoulibo.com域名,并在該域名所屬網站發布:“我們認為海派清口表演者周立波先生與其他愿意購買及使用此域名的人士相比,可能具有更高的知名度,并且我們也很喜歡他的表演,我們很樂意這個域名可以由周先生來購買和使用”、“如果詢價者確實有意購買此域名,請您先慎重考慮您的預算是否達到以人民幣十萬元為單位”等信息。
之后,周立波以其對拼音“zhoulibo”享有合法民事權益等為由,向亞洲域名中心提出投訴,請求將涉案域名轉移給被告周立波所有。2011年12月7日,亞洲域名中心裁決將涉案域名轉移給周立波。2011年12月16日,岳某不服裁決向市二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涉案域名繼續由岳某注冊、使用。
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認為原告岳某對涉案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既不享有合法權益,又無注冊、使用涉案域名的正當理由。被告周立波的姓名“周立波”已經因其自1984年以來一直使用其姓名“周立波”參加各類商演而在公眾中具有較高知名度。“zhoulibo”是被告周立波姓名拼音的表現形式,兩者具有一一對應關系。根據相關公眾所處的語言環境和一般語言習慣,通常會以漢語拼音的方式識別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zhoulibo”,此亦足以使相關公眾產生涉案域名與被告周立波相關聯的誤認。涉案網站中關于周立波與涉案域名關系的相關表述,也加深了相關公眾將被告周立波與涉案域名相關聯的印象。原告岳某不但將涉案域名與被告周立波相關聯,而且以高價要約出售的方式轉讓涉案域名,以期獲得不正當利益。可見,原告對涉案域名的注冊、使用顯然具有惡意。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岳某的訴訟請求。
【案件點評】
近年來,隨著名人姓名在商品促銷、廣告宣傳等市場活動中所蘊含的巨大商業價值日益顯現,將名人姓名、譯名、別名等搶注為商標、域名等現象時有發生。本案即屬于典型的將知名藝人周立波的姓名拼音搶注為域名的案件,在確認名人姓名中蘊含的財產權益應當受到保護的前提下,本案的裁判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認定涉案域名的使用極有可能會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為與周立波相關,判決涉案域名歸周立波所有。
2《上海旅游交通圖》被大量盜版
【事件回放】
2012年3月2日,上?茖W技術文獻出版社投訴稱,2012年1月以來,由上海市測繪院編制并由該社出版的《上海旅游交通圖》被他人大量盜版制作,并在本市軌道交通站點內銷售。
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接報后,立即立案偵查。民警從盜版地圖運輸軌跡入手,查明這些地圖是通過深圳深安平物流公司發貨,然后運至深圳蘇宇物流有限公司,再由其運至上海。通過查詢蘇宇物流有限公司運輸單,發現韓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落實了布控措施。同時,根據運輸單上深圳發貨方的銀行卡賬戶信息,啟動落地查控工作。文保分局通過查詢銀行賬戶,找到開戶人,并從其處獲悉了“該賬戶實際使用人系開戶人親戚溫某”這一重要線索,據此抓獲犯罪嫌疑人溫某。根據溫的交代,民警們于次日搗毀位于深圳市匯億豐印刷包裝有限公司內的非法印刷窩點。4月5日至11日,民警們又在上海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韓某等。經查,2011年10月起,韓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沒有得到出版社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委托溫某等非法盜印《上海城市交通地圖》《上海旅游交通圖》及《上海城區交通圖》共計12萬冊,涉案金額72萬元。針對溫、韓等人交代有一王姓男子曾作為中間人的情況,文保分局循線追查,在深圳警方的協助下,在當地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經審訊,王交代了其居間聯系盜版地圖印刷活動,并通過在盜版地圖上非法刊登旅游廣告獲取客戶再轉賣給旅游公司以賺取人頭費的犯罪事實。
黃浦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溫某、韓某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情節特別嚴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和3年6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案件點評】
本案是一起較典型的侵犯著作權案件,牽涉的人員跨省際,偵破難度較大。公安部門沒有僅僅滿足于對售假分子的查處,而是注重打擊制假源頭,端掉窩點,更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
- 相關新聞:
- ·加多寶廣藥紅罐涼茶包裝權歸屬案22日開庭 2013.04.17
- ·高校刮起教材 “復印風” 2013.04.07
- ·細說我國版權產業發展七癥結 2013.03.26
- ·貫徹十八大: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推進計劃發布 2013.03.22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