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5萬買的“古畫”《岳飛抗金》 竟是印刷品
2013-03-08 08:44 來源:今日早報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一幅《岳飛抗金》,對方開價10萬元,自己以3.5萬買下。本以為揀了個大便宜,沒想到,最終鑒定結果為:此古畫為連贗品都不算的印刷品。
【CPP114】訊:
經鑒定只是印刷品的《岳飛抗金》圖。
一幅《岳飛抗金》,對方開價10萬元,自己以3.5萬買下。本以為揀了個大便宜,沒想到,最終鑒定結果為:此古畫為連贗品都不算的印刷品。
紹興徐先生以賣家行為違反“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原則,而自己屬于“重大誤解”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這起“顯失公平”的買賣合同,判令買家歸還3.5萬元畫款。
出乎意料的是,官司一審和二審,徐先生都敗訴。法院提醒,隨著古玩市場越來
越火,類似糾紛也越來越多。為避免類似糾紛,古玩愛好者在“淘寶”中一旦發現心儀作品,如果自己不懂行,不要急于下手,最好先請專家鑒定一下,以免吃虧上當。
買下畫再鑒定
才知是普通印刷品
50歲的徐先生家住紹興市區,是書畫愛好者,可古字畫看得多了,也有判斷失誤時。2011年5月,經人介紹,得知紹興東湖鎮的張先生處,有一幅古畫《岳飛抗金》。
徐先生查找資料得知,《岳飛抗金》乃清朝畫家黃慎所作,是知名古畫。經一番打聽,他托人聯系張先生,表示想購買。這幅畫,張先生原先出價10萬,經多番討價還價,雙方終以3.5萬成交。
幾個月后,徐先生拿著這幅畫,去北京一家藝術品鑒定中心鑒定,卻被告知:是一張印刷品!也就是說,他“淘”來的這幅畫,并非黃慎的《岳飛抗金》,并且連贗品都不算不上,值不了幾塊錢。
打官司要求退還畫款卻接連敗訴
徐先生多次和張先生協商退款不成,遂于去年2月向越城區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買賣合同。
徐先生認為假畫給他造成了重大損失,張先生違反了“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原則,屬于“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要求歸還3.5萬。
“這畫是真是假是不是名畫,其實我也不知,是徐先生三番兩次來我家看畫的,價格也是徐先生砍下來的。而且,畫是攤在桌上讓他自己看的,怎么能事后不承認呢!”張先生覺得很委屈。
張先生并非行家,只是個收廢舊品的小販。這張畫,是他多年前收廢品過程中收到的。
去年6月,經雙方同意,越城區法院也委托浙江當代中國畫院有限公司,對這幅《岳飛抗金》再次做了鑒定。鑒定結果證實,此作品確系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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