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標簽標識不合要求就是不合格
2013-01-25 10:2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去年12月21日提交給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通知,我國計劃于今年4月1日采納《化妝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定》,于6月1日起強制執行。
【CPP114】訊: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去年12月21日提交給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通知,我國計劃于今年4月1日采納《化妝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定》,于6月1日起強制執行!痘瘖y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定》實施1年后,生產或進口的化妝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符合規定要求,此前已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目前,全球公眾咨詢已經開放,截止時間為今年2月18日。
化妝品成分標注像天書
昨天,在市區一些化妝品店、化妝品專柜看到,大多數化妝品產品已對成分進行標注。比如,一款美白補水面膜上標注了14種成分,少數產品只是采取“獨特配方”或“含天然萃取因子”等模糊表示。
“我主要是看品牌和使用效果。”正在選購眼霜的尹女士告訴記者,化妝品標明成分,讓產品更透明,當然是好事,但許多時候看說明如同看天書,根本不知道這些化學成分能起到怎樣的效果。而且,一些產品的成分少則七八種,多則二十幾種,比如棕櫚酸乙基乙酯、聚丁烯、肉豆蔻酸異丙酯、季戊四醇四酯……看得人眼花。
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以及國家標準委要求,2009年10月1日起,化妝品須按規定換包裝,包裝上須標明所有成分,所標注名稱應該按照加入量下降次序排列。同時,所標明成分名稱應按照國際標準標注,也就是說,類似“水氧活力因子”、“結構蛋白及骨膠原”等字樣不能再出現。雖然規定出臺已3年多了,但是化妝品的標簽和說明書依然五花八門。
專業成分名稱很難看得懂,更不知道具體功效是什么。比如,氨甲基丙醇等化妝品成分,對普通消費者來說確實有如天書。
化妝品行業人士表示,目前,世界上有7000多種化學物質被用作化妝品原料。不同品牌的化妝品很多成分大同小異,最多就是成分含量、原材料品級、香精存在區別,生產出來的產品根據各種不同的宣傳、銷售目的,打上如“天然保濕因子”、“純植物精華”等標識。即使不少化妝品企業在標識上標全了成分,但在醒目位置的說明書上還是詳細標明了功能介紹。而消費者對說明書上如同天書的產品成分標注往往不會深究。
標簽說明書規范管理任務重
《化妝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定》要求化妝品標簽上應標注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國產產品)、原產國或地區(進口產品)、化妝品批準文號或備案號(如果有的話)、成分、凈含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安全警示用語(必要時);對凈含量不大于15克或15毫升的,或供消費者免費使用并有相應標識(如標注為贈品、非賣品等)的化妝品,在其標簽上可無須標明生產企業地址、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及成分信息。
該《規定》還要求化妝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除注冊商標、境外企業地區和其他必須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應為規范漢字。如果同時出現多種文字,化妝品標簽同一可視面內規范漢字的字體不得小于對應的其他文字。
此外,化妝品標簽和說明書不得標注涉及適應癥、療效、醫療術語的內容,虛假夸大宣傳的內容,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內容,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宣傳超過其含義的內容,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禁止標注的內容。
義烏是我省化妝品集散地,目前有化妝品生產企業150多家、經營商位1000多個、從業人員5萬余人。國內4000多家化妝品企業,80%在義烏設有總經銷或總代理。據義烏化妝品行業協會統計,義烏市場化妝品銷售總額約3億美元,年銷售量居全國各大化妝品市場前列。其中出口約占80%,主要輸往歐美、日本、非洲、南美洲及中東等國家和地區。其中歐美國家為主要輸出地,約占總出口量的34%。出口產品主要為唇彩、眼影、粉餅、指甲油等彩妝類化妝品,以及沐浴露、洗發水、洗手液等洗滌日化類產品。
“標識不符合要求將成為不合格化妝品的判定條件之一。”日前,義烏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相關人員提醒化妝品生產企業或進口貿易商,要嚴格做好化妝品標識工作,做好生產經營監管,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
化妝品成分標注像天書
昨天,在市區一些化妝品店、化妝品專柜看到,大多數化妝品產品已對成分進行標注。比如,一款美白補水面膜上標注了14種成分,少數產品只是采取“獨特配方”或“含天然萃取因子”等模糊表示。
“我主要是看品牌和使用效果。”正在選購眼霜的尹女士告訴記者,化妝品標明成分,讓產品更透明,當然是好事,但許多時候看說明如同看天書,根本不知道這些化學成分能起到怎樣的效果。而且,一些產品的成分少則七八種,多則二十幾種,比如棕櫚酸乙基乙酯、聚丁烯、肉豆蔻酸異丙酯、季戊四醇四酯……看得人眼花。
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以及國家標準委要求,2009年10月1日起,化妝品須按規定換包裝,包裝上須標明所有成分,所標注名稱應該按照加入量下降次序排列。同時,所標明成分名稱應按照國際標準標注,也就是說,類似“水氧活力因子”、“結構蛋白及骨膠原”等字樣不能再出現。雖然規定出臺已3年多了,但是化妝品的標簽和說明書依然五花八門。
專業成分名稱很難看得懂,更不知道具體功效是什么。比如,氨甲基丙醇等化妝品成分,對普通消費者來說確實有如天書。
化妝品行業人士表示,目前,世界上有7000多種化學物質被用作化妝品原料。不同品牌的化妝品很多成分大同小異,最多就是成分含量、原材料品級、香精存在區別,生產出來的產品根據各種不同的宣傳、銷售目的,打上如“天然保濕因子”、“純植物精華”等標識。即使不少化妝品企業在標識上標全了成分,但在醒目位置的說明書上還是詳細標明了功能介紹。而消費者對說明書上如同天書的產品成分標注往往不會深究。
標簽說明書規范管理任務重
《化妝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定》要求化妝品標簽上應標注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國產產品)、原產國或地區(進口產品)、化妝品批準文號或備案號(如果有的話)、成分、凈含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安全警示用語(必要時);對凈含量不大于15克或15毫升的,或供消費者免費使用并有相應標識(如標注為贈品、非賣品等)的化妝品,在其標簽上可無須標明生產企業地址、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及成分信息。
該《規定》還要求化妝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除注冊商標、境外企業地區和其他必須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應為規范漢字。如果同時出現多種文字,化妝品標簽同一可視面內規范漢字的字體不得小于對應的其他文字。
此外,化妝品標簽和說明書不得標注涉及適應癥、療效、醫療術語的內容,虛假夸大宣傳的內容,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內容,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宣傳超過其含義的內容,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禁止標注的內容。
義烏是我省化妝品集散地,目前有化妝品生產企業150多家、經營商位1000多個、從業人員5萬余人。國內4000多家化妝品企業,80%在義烏設有總經銷或總代理。據義烏化妝品行業協會統計,義烏市場化妝品銷售總額約3億美元,年銷售量居全國各大化妝品市場前列。其中出口約占80%,主要輸往歐美、日本、非洲、南美洲及中東等國家和地區。其中歐美國家為主要輸出地,約占總出口量的34%。出口產品主要為唇彩、眼影、粉餅、指甲油等彩妝類化妝品,以及沐浴露、洗發水、洗手液等洗滌日化類產品。
“標識不符合要求將成為不合格化妝品的判定條件之一。”日前,義烏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相關人員提醒化妝品生產企業或進口貿易商,要嚴格做好化妝品標識工作,做好生產經營監管,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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