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包裝成普遍現象 商品瘦身得念“緊箍咒”
2012-12-06 09:04 來源:遼寧日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前不久,上海率先制定并提交市人大審議《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草案)》,首次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行為設立懲罰性規則,明確最高罰款為5萬元。
令人惋惜的是,這些耗費大量資源的過度包裝物,到了消費者手中又全部變成了生活垃圾。
多管齊下尤需細化規則
為了遏制過度包裝,在國家規范的基礎上,上海市今年開始探索從立法層面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渡虾J猩唐钒b物減量若干規定(草案)》指出,要根據食品區分為飲料、酒、糕點、茶葉、糧食等不同類別的情況,來規定不同的限重指標。對于明顯超過包裝功能需要、包裝層次過多、材料過當、結構設計過剩、表面裝潢過度、包裝成本過高等情形認定為包裝過度;對由于包裝過度,導致消費者對其商品品質、數量存在重大誤解的,應當認定為欺詐行為,由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罰。還規定,上海倡導生產者、銷售者在商品外包裝上明示包裝物回收利用及包裝成本等信息。
“除了監管機構通過立法形式控制過度包裝現象外,生產廠家或商家也要從自身尋找解決辦法。”董金獅認為,應該提倡“誰生產,誰處理”。銷售過度包裝的商家要負責回收,生產企業要成為商品外包裝回收的第一責任人。同時,國家要從制度層面來規范、管理回收過程,即規定回收率與處罰標準,如果企業回收率達不到標準,就要接受處罰。“這種情況將會引導包裝企業向更安全、更環保、更能可持續性發展的方向努力。為了避免為過度包裝付出更多的成本,簡化包裝將會成為企業的最終選擇。”董金獅說。
董金獅還表示,商品種類成千上萬,制定出大而全的法規條例不太現實,但這并不代表我們就要一味等待。哪些領域的產品過度包裝現象最嚴重,就應先制定哪個方面的標準,同時制定配套的條例,每一類商品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再作出細分。標準與條例成熟一個就推出一個。遏制過度包裝問題,應該逐步向前推進。
其實,包裝的檔次和品位并不是非要用昂貴的材料才能體現,很多國外企業產品包裝雖然用的是紙質材料,但其獨具匠心的設計和精良的制作工藝,照樣可以甚至更好地體現出產品檔次和品位。因為好的包裝應是簡約而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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