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出版 只是“看上去很美”?
2012-09-27 09:45 來源:天津網-數字報刊 責編:陳培
- 摘要:
- 據統計,2011年我國數字出版全年收入規模達1377.88億元,比2010年整體收入增長了31%。這樣的漲幅是傳統出版行業無法抗衡的。
【CPP114】訊:據統計,2011年我國數字出版全年收入規模達1377.88億元,比2010年整體收入增長了31%。這樣的漲幅是傳統出版行業無法抗衡的。
但傳統出版行業涉足數字出版并不是一帆風順,除了承擔數字版稅收益的風險外,還要面對網絡文學沖擊,再加上渠道商的分成,至今能達到作家出版社這樣規模的傳統出版單位和企業屈指可數。在采訪中,大部分傳統出版行業從業人員覺得,數字出版只是一個“看上去很美”的遠景,要走的路還很長。
既要考慮作家收益 又要對抗網絡寫手
“我們不是數字出版業中的‘帶頭大哥’,做得比我們好的有好幾家。我只是希望這個行業能自律,作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理應得到合理的報酬。”作家出版社副總編輯、中作華文數字傳媒公司總經理劉方對記者說,作家出版社成立數字傳媒公司,主要是為了幫助旗下作家傳播作品和為作家維權,而收益則是最后一個需要考慮的。
之所以把收益放在最后,劉方覺得,按照現在國內數字出版行業的現狀,傳統作家要想在數字出版上獲得高額版稅幾乎是不可能的。
數字出版有能力回報作家,基于它龐大的讀者群。據作家衛道存介紹,他的作品在網上的點擊率達到800多萬,閱讀率達到26萬,讀者閱讀量可比紙質出版要高出許多。當然,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在數字平臺上賺取極高的點擊率。由于網絡閱讀有其獨特規律,一些知名的傳統作家的網上人氣,還敵不過剛踏入寫作陣營的新手。
“當前數字出版行業中,幾乎全是網絡原創作品,穿越、奇幻、言情類型的小說最受歡迎,傳統文學作品很難贏得太多的點擊率。”劉方說,網絡原創小說只是強調故事。如果知名作家的作品故事性強,在網上還能賣。如果只是個人主觀的思辨性很強,在數字出版中確實沒有優勢。此外,數字閱讀的主力群體都是年輕人,“大家習慣了網絡閱讀的‘日更’方式,所以讀者對閱讀永遠充滿期待。”
對于傳統作家來說,未能從數字出版中獲得更高收益,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于,自己的作品在線上閱讀平臺得不到歡迎,即使這部作品在線下很暢銷。“手機閱讀跟紙質閱讀還是存在較大差異,好的紙質書在市面上暢銷,但是在手機閱讀上不見得有市場。”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總干事張洪波說,在與網絡寫手對抗中,現階段,傳統作家的作品很難取勝。
“這就需要我們這些傳統出版行業的單位和企業一起來努力,把這些作家推廣出去,只有擁有一定的知名度,才能在數字出版中占據一席之地。”劉方說。
缺乏權威平臺 缺少行業規范
當前數字出版行業的產業鏈,幾乎和家電產業鏈一樣,渠道主宰利益。“作家——內容提供商(傳統出版單位、文化公司、工作室)——渠道商平臺,最終轉化成收益,還是要靠渠道商來實現。”劉方說,現在和3家運營商的手機閱讀平臺、門戶網站、亞馬遜Kindle、iOS平臺、安卓平臺等都有合作,但是現在最主要的收益還是來自于運營商平臺,說確切些,就是中移動手機閱讀基地。“這兩年數字版稅幾乎全部來自中移動手機閱讀基地。”
收益依賴中移動手機閱讀平臺,內容提供商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中移動。“中移動去年手機閱讀的收益是15億,今年目標是達到20多億”,劉方稱,從收益分成來看,中移動賺走了絕大部分的錢。作家出版社去年上線的一部作品,點擊量高達9000萬次,但是最終拿到的收益只有幾十萬,在劉方看來,是因為渠道方比較強勢。
許多出版人認為,數字出版除了需要一個權威的平臺外,更需要行業規范。缺乏行業規范給數字出版行業造成很大的困擾,“雖然雙方之間會約定分成比例,但是到底有多少人閱讀、多少人下載、總體收入多少,完全是由對方說了算。不像實體書,出版社說印了多少,你還可以去印刷廠查一下,但是數字版權卻根本沒法查。”自從事數字出版業以來,劉方就發現,即便數字出版行業規模近200億,“但嚴格上來說,什么是數字出版,至今沒有一個定義。”
但傳統出版行業涉足數字出版并不是一帆風順,除了承擔數字版稅收益的風險外,還要面對網絡文學沖擊,再加上渠道商的分成,至今能達到作家出版社這樣規模的傳統出版單位和企業屈指可數。在采訪中,大部分傳統出版行業從業人員覺得,數字出版只是一個“看上去很美”的遠景,要走的路還很長。
既要考慮作家收益 又要對抗網絡寫手
“我們不是數字出版業中的‘帶頭大哥’,做得比我們好的有好幾家。我只是希望這個行業能自律,作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理應得到合理的報酬。”作家出版社副總編輯、中作華文數字傳媒公司總經理劉方對記者說,作家出版社成立數字傳媒公司,主要是為了幫助旗下作家傳播作品和為作家維權,而收益則是最后一個需要考慮的。
之所以把收益放在最后,劉方覺得,按照現在國內數字出版行業的現狀,傳統作家要想在數字出版上獲得高額版稅幾乎是不可能的。
數字出版有能力回報作家,基于它龐大的讀者群。據作家衛道存介紹,他的作品在網上的點擊率達到800多萬,閱讀率達到26萬,讀者閱讀量可比紙質出版要高出許多。當然,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在數字平臺上賺取極高的點擊率。由于網絡閱讀有其獨特規律,一些知名的傳統作家的網上人氣,還敵不過剛踏入寫作陣營的新手。
“當前數字出版行業中,幾乎全是網絡原創作品,穿越、奇幻、言情類型的小說最受歡迎,傳統文學作品很難贏得太多的點擊率。”劉方說,網絡原創小說只是強調故事。如果知名作家的作品故事性強,在網上還能賣。如果只是個人主觀的思辨性很強,在數字出版中確實沒有優勢。此外,數字閱讀的主力群體都是年輕人,“大家習慣了網絡閱讀的‘日更’方式,所以讀者對閱讀永遠充滿期待。”
對于傳統作家來說,未能從數字出版中獲得更高收益,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于,自己的作品在線上閱讀平臺得不到歡迎,即使這部作品在線下很暢銷。“手機閱讀跟紙質閱讀還是存在較大差異,好的紙質書在市面上暢銷,但是在手機閱讀上不見得有市場。”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總干事張洪波說,在與網絡寫手對抗中,現階段,傳統作家的作品很難取勝。
“這就需要我們這些傳統出版行業的單位和企業一起來努力,把這些作家推廣出去,只有擁有一定的知名度,才能在數字出版中占據一席之地。”劉方說。
缺乏權威平臺 缺少行業規范
當前數字出版行業的產業鏈,幾乎和家電產業鏈一樣,渠道主宰利益。“作家——內容提供商(傳統出版單位、文化公司、工作室)——渠道商平臺,最終轉化成收益,還是要靠渠道商來實現。”劉方說,現在和3家運營商的手機閱讀平臺、門戶網站、亞馬遜Kindle、iOS平臺、安卓平臺等都有合作,但是現在最主要的收益還是來自于運營商平臺,說確切些,就是中移動手機閱讀基地。“這兩年數字版稅幾乎全部來自中移動手機閱讀基地。”
收益依賴中移動手機閱讀平臺,內容提供商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中移動。“中移動去年手機閱讀的收益是15億,今年目標是達到20多億”,劉方稱,從收益分成來看,中移動賺走了絕大部分的錢。作家出版社去年上線的一部作品,點擊量高達9000萬次,但是最終拿到的收益只有幾十萬,在劉方看來,是因為渠道方比較強勢。
許多出版人認為,數字出版除了需要一個權威的平臺外,更需要行業規范。缺乏行業規范給數字出版行業造成很大的困擾,“雖然雙方之間會約定分成比例,但是到底有多少人閱讀、多少人下載、總體收入多少,完全是由對方說了算。不像實體書,出版社說印了多少,你還可以去印刷廠查一下,但是數字版權卻根本沒法查。”自從事數字出版業以來,劉方就發現,即便數字出版行業規模近200億,“但嚴格上來說,什么是數字出版,至今沒有一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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