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署發通知進一步規范學術著作出版
2012-09-21 08:29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國學術著作出版質量,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專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術著作出版規范的通知》。
【CPP114】訊: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國學術著作出版質量,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專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術著作出版規范的通知》。據悉,學術著作出版規范的執行情況將作為中國出版政府獎評獎、國家級優秀圖書推薦、國家重大出版項目和國家出版基金申報與驗收,以及出版單位年檢、等級評估等工作的重要條件。
《通知》指出,學術著作是作者根據某一學科或領域的研究成果而撰寫的作品。這些作品或在理論上有創新見解,或在實踐中有新的發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積累價值。學術著作出版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促進學術創新、學術交流、學術積累,有益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質,弘揚優秀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出版單位應加強學術著作選題論證,組織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學者,對學術著作的學術水平、創新成果、出版價值等進行認真評估,積極探索實行同行匿名評議等評審辦法,提高學術著作出版質量。
《通知》強調,引文、注釋、參考文獻、索引等是學術著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出版規范,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引文要以必要為原則,凡引用的資料都應真實、詳細、完整地注明出處。注釋應力求客觀、準確、翔實。參考文獻應力求系統、完整、準確、真實。索引的編制應力求實用、簡明、便捷、完備。學術譯著應尊重原作者研究成果,力求準確完整,不應隨意刪改原著的引文、注釋、參考文獻、索引等內容。
對于出版單位如何加強規范學術著作出版,《通知》也做出了明確的要求。出版單位應安排具備較強學科背景的專業編輯人員擔任學術著作的責任編輯。責任編輯應積極主動了解相關學科領域的學術信息,加強與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學者的聯系和溝通,對學術著作中的學術信息進行必要的查證、核實,確保學術質量。出版單位要認真落實學術著作出版規范工作,加強學術著作出版人才的培養,定期對從事學術著作出版的編輯人員進行培訓,制定符合學術著作出版規范的編輯出版流程和考評體系,鼓勵支持優秀學術著作的出版。出版單位要積極探索數字出版背景下,有利于加強學術著作出版規范建設、提高學術著作出版質量的各種途徑。
《通知》指出,學術著作是作者根據某一學科或領域的研究成果而撰寫的作品。這些作品或在理論上有創新見解,或在實踐中有新的發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積累價值。學術著作出版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促進學術創新、學術交流、學術積累,有益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質,弘揚優秀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出版單位應加強學術著作選題論證,組織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學者,對學術著作的學術水平、創新成果、出版價值等進行認真評估,積極探索實行同行匿名評議等評審辦法,提高學術著作出版質量。
《通知》強調,引文、注釋、參考文獻、索引等是學術著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出版規范,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引文要以必要為原則,凡引用的資料都應真實、詳細、完整地注明出處。注釋應力求客觀、準確、翔實。參考文獻應力求系統、完整、準確、真實。索引的編制應力求實用、簡明、便捷、完備。學術譯著應尊重原作者研究成果,力求準確完整,不應隨意刪改原著的引文、注釋、參考文獻、索引等內容。
對于出版單位如何加強規范學術著作出版,《通知》也做出了明確的要求。出版單位應安排具備較強學科背景的專業編輯人員擔任學術著作的責任編輯。責任編輯應積極主動了解相關學科領域的學術信息,加強與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學者的聯系和溝通,對學術著作中的學術信息進行必要的查證、核實,確保學術質量。出版單位要認真落實學術著作出版規范工作,加強學術著作出版人才的培養,定期對從事學術著作出版的編輯人員進行培訓,制定符合學術著作出版規范的編輯出版流程和考評體系,鼓勵支持優秀學術著作的出版。出版單位要積極探索數字出版背景下,有利于加強學術著作出版規范建設、提高學術著作出版質量的各種途徑。
- 相關新聞:
- ·新圖“綠色新力量”亮相出版裝備展 2012.09.20
- ·北京國家數字出版基地落戶豐臺 擬于今年開建 2012.09.20
- ·鄔書林:古籍整理出版要堅守傳統放眼世界 2012.09.20
- ·中國圖書出版市場快速增長 2012.09.20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