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古籍成盜版印刷重災區 維權支出遠超盜版賠償
2012-08-15 09:34 來源:北京日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一批原本日日與古書為伴、恍若生活在唐宋的古籍整理人士,倏忽之間又被拽回到了現代。
【CPP114】訊:一批原本日日與古書為伴、恍若生活在唐宋的古籍整理人士,倏忽之間又被拽回到了現代。
“本來,我們有筆有紙有古書,生活也就夠了,可日漸猖獗的數字盜版,已經控制我們的根了!誰都可以掃描我們的東西,我們就甭想生存下去了!”談及慘遭盜版侵襲的古籍整理行業,中華書局副總編輯顧青揪心地說。
經典古籍成盜版重災區
中華書局新整理的古籍圖書,遭遇數字盜版的方式無外乎兩種:有人將圖書掃描成PDF文件,上傳到網站上,供人隨意下載和使用;更有甚者,一些文化公司未經書局授權,便將其圖書錄入或掃描成電子版,做成光盤、數據庫、數字圖書館等不同形式的數字產品,進行公開銷售。
顧青不無憂慮地說,中華書局幾乎所有的新整理古籍,目前都能在網上找到PDF版本。另外,在這些數量達兩千多種的古籍整理作品中,約有30%的圖書,未經中華書局許可,均已被一些文化公司改頭換面,做成了數字產品。
在各類新整理古籍作品中,經典古籍是數字盜版的重災區。點校本“二十四史”、《論語》、《孟子》、《莊子》、《全唐詩》、《楚辭》等經典圖書,銷量最大,盜版問題也最為嚴重;相對生僻的古籍,由于只有專業人士閱讀,盜版公司還未涉足。
據記者電話調查,除了中華書局,包括中國書店出版社、國家圖書館出版社、鳳凰出版社在內的20多家古籍出版社,都不同程度地遭遇盜版侵襲。“這種情況自2001年起就開始出現,近年來,隨著數字、網絡技術越來越普及,數字盜版現象愈演愈烈。”中華書局長期關注數字盜版現象的法律顧問任海濤說。
數字盜版硬傷多
對于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權歸屬,《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有明文規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盜版古籍圖書不僅侵犯了整理者的權益,而且硬傷還特別多,對讀者也不負責任。”任海濤指出,古籍原本篇章較亂,且并無標點,整理者為其重新編定秩序,并進行標點、注釋和翻譯,這些都帶有很高知識含量。然而,很多文化公司為規避盜版嫌疑,在制作數字產品時擅自改動底本,反倒將善本變成了劣本。他舉例說,在《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第一》中,正版原文是“公聞攸來,跣出迎之,撫掌笑曰:‘(子卿遠來,)[子遠,卿來,]吾事濟矣。’”其中圓括弧內是原文,方括弧內是整理者校后內容。“‘二十四史’近4700萬字,我們不敢保證處處都檢校得完美無瑕,所以才正誤并排。但盜版作品卻刪掉原文,只保留校后內容,這種擅動底本的做法,違背了古籍整理的基本規律。”
任海濤還透露,在正版作品中,整理者總會在文后附上?庇,介紹校勘依據、出校原則及對校文處理情況等方面的內容。“這就好比解應用題,不能只寫答案、不寫解題過程,但所有的盜版作品都拿掉了校勘記,這樣一來,后人讀到這里,只能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
維權支出遠超盜版賠償
雖然古籍整理作品版權受法律保護,但要借此與盜版抗衡,其實并不容易。“一個尷尬的事實是,我們的維權支出,要超過我們從盜版方所獲得的賠償。”任海濤說。
在向法律機關尋求司法保護時,他們通常會貼進去三筆費用:發現侵權產品后,首先得購買它們,而這些產品定價都非常高,動輒千元、萬元;緊接著,在請公證處做證據保全時,網絡證據保全的花銷約在1萬元左右,實物證據保全,也在1500元到3000元之間;而訴諸法庭、外聘律師時,一起最普通的知識產權案件,律師收費也在1萬元以上。
“2010年,《康震評說蘇東坡》被盜版侵權一案,我們維權的實際支出就在2萬元左右,而盜版公司最后的賠償,卻只有1.5萬元。”任海濤介紹,自2002年起,中華書局勝訴的數字盜版案件有37起,其中大多數收支持平,收不抵支的情況也不時發生。顧青指出,違法成本過低、執法成本過高,是很多公司敢于明火執仗地盜版古籍整理作品的重要原因。
“本來,我們有筆有紙有古書,生活也就夠了,可日漸猖獗的數字盜版,已經控制我們的根了!誰都可以掃描我們的東西,我們就甭想生存下去了!”談及慘遭盜版侵襲的古籍整理行業,中華書局副總編輯顧青揪心地說。
經典古籍成盜版重災區
中華書局新整理的古籍圖書,遭遇數字盜版的方式無外乎兩種:有人將圖書掃描成PDF文件,上傳到網站上,供人隨意下載和使用;更有甚者,一些文化公司未經書局授權,便將其圖書錄入或掃描成電子版,做成光盤、數據庫、數字圖書館等不同形式的數字產品,進行公開銷售。
顧青不無憂慮地說,中華書局幾乎所有的新整理古籍,目前都能在網上找到PDF版本。另外,在這些數量達兩千多種的古籍整理作品中,約有30%的圖書,未經中華書局許可,均已被一些文化公司改頭換面,做成了數字產品。
在各類新整理古籍作品中,經典古籍是數字盜版的重災區。點校本“二十四史”、《論語》、《孟子》、《莊子》、《全唐詩》、《楚辭》等經典圖書,銷量最大,盜版問題也最為嚴重;相對生僻的古籍,由于只有專業人士閱讀,盜版公司還未涉足。
據記者電話調查,除了中華書局,包括中國書店出版社、國家圖書館出版社、鳳凰出版社在內的20多家古籍出版社,都不同程度地遭遇盜版侵襲。“這種情況自2001年起就開始出現,近年來,隨著數字、網絡技術越來越普及,數字盜版現象愈演愈烈。”中華書局長期關注數字盜版現象的法律顧問任海濤說。
數字盜版硬傷多
對于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權歸屬,《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有明文規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盜版古籍圖書不僅侵犯了整理者的權益,而且硬傷還特別多,對讀者也不負責任。”任海濤指出,古籍原本篇章較亂,且并無標點,整理者為其重新編定秩序,并進行標點、注釋和翻譯,這些都帶有很高知識含量。然而,很多文化公司為規避盜版嫌疑,在制作數字產品時擅自改動底本,反倒將善本變成了劣本。他舉例說,在《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第一》中,正版原文是“公聞攸來,跣出迎之,撫掌笑曰:‘(子卿遠來,)[子遠,卿來,]吾事濟矣。’”其中圓括弧內是原文,方括弧內是整理者校后內容。“‘二十四史’近4700萬字,我們不敢保證處處都檢校得完美無瑕,所以才正誤并排。但盜版作品卻刪掉原文,只保留校后內容,這種擅動底本的做法,違背了古籍整理的基本規律。”
任海濤還透露,在正版作品中,整理者總會在文后附上?庇,介紹校勘依據、出校原則及對校文處理情況等方面的內容。“這就好比解應用題,不能只寫答案、不寫解題過程,但所有的盜版作品都拿掉了校勘記,這樣一來,后人讀到這里,只能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
維權支出遠超盜版賠償
雖然古籍整理作品版權受法律保護,但要借此與盜版抗衡,其實并不容易。“一個尷尬的事實是,我們的維權支出,要超過我們從盜版方所獲得的賠償。”任海濤說。
在向法律機關尋求司法保護時,他們通常會貼進去三筆費用:發現侵權產品后,首先得購買它們,而這些產品定價都非常高,動輒千元、萬元;緊接著,在請公證處做證據保全時,網絡證據保全的花銷約在1萬元左右,實物證據保全,也在1500元到3000元之間;而訴諸法庭、外聘律師時,一起最普通的知識產權案件,律師收費也在1萬元以上。
“2010年,《康震評說蘇東坡》被盜版侵權一案,我們維權的實際支出就在2萬元左右,而盜版公司最后的賠償,卻只有1.5萬元。”任海濤介紹,自2002年起,中華書局勝訴的數字盜版案件有37起,其中大多數收支持平,收不抵支的情況也不時發生。顧青指出,違法成本過低、執法成本過高,是很多公司敢于明火執仗地盜版古籍整理作品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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