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興包裝: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發布
2012-07-26 14:07 來源:證券時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為完善和健全廈門合興包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科學、持續、穩定、透明的分紅政策和監督機制,積極回報股東,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和理性投資理念。
【CPP114】訊:廈門合興包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2014年)
為完善和健全廈門合興包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科學、持續、穩定、透明的分紅政策和監督機制,積極回報股東,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和理性投資理念,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和廈門證監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工作機制的通知》(廈證監發[2012]62號)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公司對現有分配政策及決策程序進行了修訂并制訂了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一、制定本規劃的原則
本規劃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并兼顧公司當年的實際經營情況和可持續發展,在充分考慮股東利益的基礎上處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長遠發展的關系,確定合理的利潤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潤分配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規劃考慮的因素
1、綜合分析公司所處行業特征、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盈利能力、股東回報、外部融資環境和融資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及未來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所處階段、項目投資資金需求、銀行信貸及融資環境等情況。
3、平衡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長遠發展。
三、公司未來三年(2012-2014年)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
1、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2、公司利潤分配的最低分紅比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公司盈利且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每一年度現金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與經營發展計劃制訂,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3、未來三年(2012-2014),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相適應,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四、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執行:
1、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由管理層擬定后提交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董事會就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充分討論,形成專項決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
2、股東大會應依法依規對董事會提出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表決。對于年度報告期內盈利且符合現金分紅條件而不進行現金分紅的,董事會就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確切用途及預計投資收益等事項進行專項說明,經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在公司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3、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五、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周期和相關決策機制
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制定規劃。如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長期發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經營環境、自身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需要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會需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調整規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董事會需確保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規劃,確保其提議修改的規劃內容不違反《公司章程》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
六、本規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廈門合興包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年7月25日
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2014年)
為完善和健全廈門合興包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科學、持續、穩定、透明的分紅政策和監督機制,積極回報股東,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和理性投資理念,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和廈門證監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工作機制的通知》(廈證監發[2012]62號)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公司對現有分配政策及決策程序進行了修訂并制訂了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一、制定本規劃的原則
本規劃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并兼顧公司當年的實際經營情況和可持續發展,在充分考慮股東利益的基礎上處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長遠發展的關系,確定合理的利潤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潤分配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規劃考慮的因素
1、綜合分析公司所處行業特征、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盈利能力、股東回報、外部融資環境和融資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及未來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所處階段、項目投資資金需求、銀行信貸及融資環境等情況。
3、平衡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長遠發展。
三、公司未來三年(2012-2014年)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
1、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2、公司利潤分配的最低分紅比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公司盈利且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每一年度現金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與經營發展計劃制訂,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3、未來三年(2012-2014),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相適應,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四、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執行:
1、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由管理層擬定后提交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董事會就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充分討論,形成專項決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
2、股東大會應依法依規對董事會提出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表決。對于年度報告期內盈利且符合現金分紅條件而不進行現金分紅的,董事會就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確切用途及預計投資收益等事項進行專項說明,經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在公司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3、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五、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周期和相關決策機制
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制定規劃。如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長期發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經營環境、自身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需要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會需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調整規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董事會需確保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規劃,確保其提議修改的規劃內容不違反《公司章程》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
六、本規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廈門合興包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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