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4男子閑置廠房內“制造”60余萬件名酒包裝盒
2012-06-25 14:19 來源:寧德晚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在一處閑置的機電廠房內,福安男子楊某某與張某某、葉某某等4人用了七個月時間,共造出帶有“洋河”、“藍色經典”、“天之藍”等名酒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盒成品60多萬件。
【CPP114】訊:在一處閑置的機電廠房內,福安男子楊某某與張某某、葉某某等4人用了七個月時間,共造出帶有“洋河”、“藍色經典”、“天之藍”等名酒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盒成品60多萬件。日前,經福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福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對張某某、葉某某、李某某等3人分別處以緩刑并處罰金。
制造名酒包裝盒
聘技術指導把質量關
2009年底,楊某某通過事先了解,看中了位于福安市坂中鄉坑下村一閑置的廠房車間。這是一處權屬福安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所有的資產。楊某某租下了這處頗為隱蔽的場所,想用于非法印刷帶有注冊商標標識的白酒外包裝盒。
租賃成功后,楊某某便展開了生產前的準備工作。他先后到浙江省溫州市的蒼南、瑞安等地購買印刷設備運至該廠房內進行安裝。經過數月的籌備,2010年2月終于大功告成,正式投入生產。之后,楊某某通過游說,說服張某某、葉某某到該印刷廠上班,而張、葉二人在明知該廠是制造假冒白酒外包裝盒的情況下,仍受聘到該廠,提供技術指導及產品質量把關工作,并負責管理工廠日常事務。
專造名酒包裝盒
7個月造出60多萬件
據了解,楊某某帶著張、葉兩名“技術人員”,從2010年2月開工,到當年的9月27日,3人共非法制造出帶有“洋河”、“藍色經典”、“天之藍”、“海之藍”、“劍南春”、“汾酒”等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盒成品60多萬件。期間,李某某則駕駛一輛安徽牌照的貨車專為該廠提供運輸服務,僅2010年2月至當年7月間,即運送各類包裝盒標識21.6萬件。2010年9月27日,公安機關查封該印刷窩點,現場查獲帶有“洋河”、“藍色經典”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盒有36700件,半成品182540件。
據執法人員稱,本案涉案物品眾多,如果這些假冒白酒外包裝盒全部流入市場將會給真正的商標所有權廠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也會嚴重危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制造名酒包裝盒
聘技術指導把質量關
2009年底,楊某某通過事先了解,看中了位于福安市坂中鄉坑下村一閑置的廠房車間。這是一處權屬福安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所有的資產。楊某某租下了這處頗為隱蔽的場所,想用于非法印刷帶有注冊商標標識的白酒外包裝盒。
租賃成功后,楊某某便展開了生產前的準備工作。他先后到浙江省溫州市的蒼南、瑞安等地購買印刷設備運至該廠房內進行安裝。經過數月的籌備,2010年2月終于大功告成,正式投入生產。之后,楊某某通過游說,說服張某某、葉某某到該印刷廠上班,而張、葉二人在明知該廠是制造假冒白酒外包裝盒的情況下,仍受聘到該廠,提供技術指導及產品質量把關工作,并負責管理工廠日常事務。
專造名酒包裝盒
7個月造出60多萬件
據了解,楊某某帶著張、葉兩名“技術人員”,從2010年2月開工,到當年的9月27日,3人共非法制造出帶有“洋河”、“藍色經典”、“天之藍”、“海之藍”、“劍南春”、“汾酒”等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盒成品60多萬件。期間,李某某則駕駛一輛安徽牌照的貨車專為該廠提供運輸服務,僅2010年2月至當年7月間,即運送各類包裝盒標識21.6萬件。2010年9月27日,公安機關查封該印刷窩點,現場查獲帶有“洋河”、“藍色經典”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盒有36700件,半成品182540件。
據執法人員稱,本案涉案物品眾多,如果這些假冒白酒外包裝盒全部流入市場將會給真正的商標所有權廠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也會嚴重危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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