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云構建新型版權流通環境
2012-06-08 10:55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通過云平臺,讓身處版權產業鏈上下游的出版社、電視臺、網站或文化公司、個人寫手等實現即時創作、即時登記、即時交易、即時交付和即時結算,它就是“版權云”——
【CPP114】訊:通過云平臺,讓身處版權產業鏈上下游的出版社、電視臺、網站或文化公司、個人寫手等實現即時創作、即時登記、即時交易、即時交付和即時結算,它就是“版權云”——
近年來,云計算在各個領域“風起云涌”,文化創意產業界對云技術也格外關注。日前,一項名為“構建新型數字版權流通環境——版權云”的活動在京交會上啟動。
“內容版權產業與新媒體、互聯網產業的整合發展,成為文化產業中最有活力、增長速度最快的領域之一。云計算作為全球信息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已經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有理由相信,版權產業借助云計算技術,將會迎來良好的發展時期。”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對“版權云”作如上評價。
了解到,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聯合中科院自動化所、北京超級云計算中心等十家機構發起“版權云”行動,是基于這樣一個共識:新媒體和數字內容產業的興起是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信息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帶動了新媒體產業和數字內容產業的蓬勃發展,這必將是一個巨大的新興市場。推動新媒體應用和數字內容開發,已經成為文化產業商業模式創新和產品服務創新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文化產業打造核心競爭力的關鍵領域之一。但與此同時,數字化網絡化環境下,版權作品的流通具有生產海量化、傳播碎片化、使用個性化的特點。新媒體和數字內容領域的版權生態狀況堪憂,已經嚴重影響了數字內容產業的高效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董事長殷秩松分析說,一方面,由于缺乏高效、有序的數字版權流通環境和交易渠道,正版流通仍然非常困難,版權糾紛不斷,權利人面對高速成長的數字市場普遍缺乏自主營銷能力和議價能力,在數字出版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另一方面,數字內容運營市場雖然高速成長,但的確還處于發展期,上下游機構之間普遍缺乏信心支撐,更多地采取“買斷式交易”;即便是分賬交易,由于“點擊率”沒有權威數據,也幾乎沒有人對未來拿到分賬收益抱有預期,這也嚴重打擊了權利人的信心和積極性。他舉例說,現在部分大型視頻網站不顧產業生態惡性競爭,造成版權價格持續快速上漲,最后無力承擔高昂版權成本,導致網站或合并、或結盟的結果。而近半年來,影視新媒體版權市場更是形成了報復性下跌和購買者持幣觀望的局面,產業的發展走到了十字路口。
健康版權環境的基石是誠信
“新媒體數字版權產品的流通,鑒于其獨特的需求和特點,需要建立與傳統的授權機制和交易模式不同的全新模式。政府部門也在從政策上引導業界通過創新去解決這個課題。建立數字環境下高效率、低成本的快速授權機制是關鍵。”于慈珂表示。他認為,數字版權流通環境的改善最重要的是建立誠信。沒有誠信,就不可能有良性、健康的生態環境。而建立誠信,就必須建立一套信用管理體系,制定規范、統一標準、自律互律,形成互信、合作、共贏的上下游協作關系。
殷秩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數字環境下需要建立高效、低成本的快速授權機制,需要建立以“分賬”為特征的新型利益分配機制和以“和解”為特征的新型糾紛解決機制,尤其是建設具有公信力的版權信用認證體系作為基石,才能構建一個高效、健康的新型數字版權流通環境。
殷秩松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不久前,戰爭大劇《鋤奸》的制片方意外收到了一筆金額不小的新媒體版權費分成款。對于制片方來說,這是個意外驚喜,由于新媒體發行數字不透明,他們幾乎沒奢望過還能收到分賬款。原來,早在一年前,《鋤奸》片方簽署新媒體版權運營協議時,就創新采用新媒體版權發行模式“云分發”,推動版權權利人與版權采購方達成以“保底+分賬”獲取版權收益的模式,國際版權交易中心以第三方公信平臺身份提供包括版權權利流向公示、和版權采購方建立共管賬戶統一結算在內的系列服務。這也算是“版權云”服務的一次前期探索。
近年來,云計算在各個領域“風起云涌”,文化創意產業界對云技術也格外關注。日前,一項名為“構建新型數字版權流通環境——版權云”的活動在京交會上啟動。
“內容版權產業與新媒體、互聯網產業的整合發展,成為文化產業中最有活力、增長速度最快的領域之一。云計算作為全球信息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已經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有理由相信,版權產業借助云計算技術,將會迎來良好的發展時期。”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對“版權云”作如上評價。
了解到,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聯合中科院自動化所、北京超級云計算中心等十家機構發起“版權云”行動,是基于這樣一個共識:新媒體和數字內容產業的興起是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信息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帶動了新媒體產業和數字內容產業的蓬勃發展,這必將是一個巨大的新興市場。推動新媒體應用和數字內容開發,已經成為文化產業商業模式創新和產品服務創新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文化產業打造核心競爭力的關鍵領域之一。但與此同時,數字化網絡化環境下,版權作品的流通具有生產海量化、傳播碎片化、使用個性化的特點。新媒體和數字內容領域的版權生態狀況堪憂,已經嚴重影響了數字內容產業的高效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董事長殷秩松分析說,一方面,由于缺乏高效、有序的數字版權流通環境和交易渠道,正版流通仍然非常困難,版權糾紛不斷,權利人面對高速成長的數字市場普遍缺乏自主營銷能力和議價能力,在數字出版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另一方面,數字內容運營市場雖然高速成長,但的確還處于發展期,上下游機構之間普遍缺乏信心支撐,更多地采取“買斷式交易”;即便是分賬交易,由于“點擊率”沒有權威數據,也幾乎沒有人對未來拿到分賬收益抱有預期,這也嚴重打擊了權利人的信心和積極性。他舉例說,現在部分大型視頻網站不顧產業生態惡性競爭,造成版權價格持續快速上漲,最后無力承擔高昂版權成本,導致網站或合并、或結盟的結果。而近半年來,影視新媒體版權市場更是形成了報復性下跌和購買者持幣觀望的局面,產業的發展走到了十字路口。
健康版權環境的基石是誠信
“新媒體數字版權產品的流通,鑒于其獨特的需求和特點,需要建立與傳統的授權機制和交易模式不同的全新模式。政府部門也在從政策上引導業界通過創新去解決這個課題。建立數字環境下高效率、低成本的快速授權機制是關鍵。”于慈珂表示。他認為,數字版權流通環境的改善最重要的是建立誠信。沒有誠信,就不可能有良性、健康的生態環境。而建立誠信,就必須建立一套信用管理體系,制定規范、統一標準、自律互律,形成互信、合作、共贏的上下游協作關系。
殷秩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數字環境下需要建立高效、低成本的快速授權機制,需要建立以“分賬”為特征的新型利益分配機制和以“和解”為特征的新型糾紛解決機制,尤其是建設具有公信力的版權信用認證體系作為基石,才能構建一個高效、健康的新型數字版權流通環境。
殷秩松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不久前,戰爭大劇《鋤奸》的制片方意外收到了一筆金額不小的新媒體版權費分成款。對于制片方來說,這是個意外驚喜,由于新媒體發行數字不透明,他們幾乎沒奢望過還能收到分賬款。原來,早在一年前,《鋤奸》片方簽署新媒體版權運營協議時,就創新采用新媒體版權發行模式“云分發”,推動版權權利人與版權采購方達成以“保底+分賬”獲取版權收益的模式,國際版權交易中心以第三方公信平臺身份提供包括版權權利流向公示、和版權采購方建立共管賬戶統一結算在內的系列服務。這也算是“版權云”服務的一次前期探索。
- 相關新聞:
- ·數字出版風生水起 傳統紙質書歷久彌堅 2012.06.07
- ·淺談建設創新型出版社的三條途徑 2012.06.07
- ·云南省29家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9月底完成改制 2012.06.07
- ·《讀者文摘》美最暢銷雜志退出中國 數十年波折 2012.06.07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