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中國》涉侵犯版權 設計師承認并致歉
2012-06-07 09:56 來源:北國網-半島晨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舌尖上的中國》(簡稱《舌尖》)近日引來抄襲嫌疑!渡嗉狻分"山水臘肉圖"海報遠看是一雙筷子正夾著一塊"臘肉",不過有細心的人發現這片"臘肉"的形態,與中國美協副主席、廣東美協主席許欽松的山水畫《嶺云帶雨》十分相似,并提出了"抄襲說"的質疑。
前景解讀
《舌尖》需賠錢嗎?沒準得付費!
記者采訪到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樊。他表示如果作者確實是在網絡上搜索到圖片進行修改和再創作的,這種做法涉嫌侵權。因為網絡不過是一種傳播載體,作品雖然被數字化后上傳到網絡,但原作者仍享有著作權。此外,他提出既然海報的設計者已經認可自己存在著抄襲的問題。那么他就必須和著作權所有者進行協商,如果著作權方接受了他的道歉和賠償,此事方可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妥,下一步將走上訴訟程序。
如果協商不得,必須通過法律程序時,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相關權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而目前的相關規定中,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和通常的權利交易費用均難以確定時,將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海報還能再用嗎?現在可夠嗆!
在張發財的致歉信中,他說到海報純屬幫忙制作,自己未收取任何費用,也沒有版權購買的預算,并對此事給中央電視臺造成困擾致歉,表示自己愿意承擔一切后果。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如果海報設計師是電視臺的雇員,其海報設計屬于職務作品,那么其侵權行為,電視臺將要對侵權行為負全責。但如果電視臺只是委托設計師進行海報創作,并在使用前對海報盡到了審查的義務,那么電視臺則可以免責,但是在侵權認定和相關賠償沒有處理完成前,電視臺必須終止侵權行為。也就是說,如果認定侵權,而許欽松并沒有同意自己的畫作可以繼續被使用之前,《舌尖上的中國》將不能再使用這幅海報。
就此問題,記者致電該片導演陳曉卿。他表示自己正在忙于開會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而央視紀錄片頻道相關工作人員直到記者截稿前也沒有給予相關回復。
張發財的道歉信
就在6月3日19:32分,我接到媒體的電話,希望采訪我關于《舌尖上的中國》海報侵權的事情,我才得知在6月3日的《羊城晚報》上刊登了一篇《山水畫成臘肉?<舌尖上的中國>海報涉嫌侵權》的報道,因此,本人在此回復:
第一,本人此次侵權是我的重大失誤,本人在此誠懇地向許欽松先生道歉,并承諾一定會向許欽松先生支付應付的相關費用。希望許先生能寬宏大量,原諒我未能在海報使用前得到授權就擅自使用許先生的大作并修改使用的錯誤。
第二,本人使用許欽松先生的畫作是無意之舉,并未蓄意使用,本人從事設計行業多年,對侵權行為很不恥,而且此海報是存(純)屬幫忙,未收取任何費用,并無版權購買的預算,我完全不會考慮使用有版權問題的作品,此次失誤是由于本人沒深入確認網絡圖片的來源造成的,再次向許欽松先生致以深深的歉意。
第三,對于因為本人的疏忽,讓中央電視臺卷入侵權事件,造成中央電視臺的困擾,本人也致以深深的歉意,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希望大家能夠不要把責任歸結到《舌尖上的中國》欄目組。
第四,希望所有認識許欽松先生的朋友在看到這篇微博后,能把本文轉發給許先生,本人希望盡快與許先生聯系上并當面致歉。
《舌尖》需賠錢嗎?沒準得付費!
記者采訪到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樊。他表示如果作者確實是在網絡上搜索到圖片進行修改和再創作的,這種做法涉嫌侵權。因為網絡不過是一種傳播載體,作品雖然被數字化后上傳到網絡,但原作者仍享有著作權。此外,他提出既然海報的設計者已經認可自己存在著抄襲的問題。那么他就必須和著作權所有者進行協商,如果著作權方接受了他的道歉和賠償,此事方可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妥,下一步將走上訴訟程序。
如果協商不得,必須通過法律程序時,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相關權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而目前的相關規定中,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和通常的權利交易費用均難以確定時,將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海報還能再用嗎?現在可夠嗆!
在張發財的致歉信中,他說到海報純屬幫忙制作,自己未收取任何費用,也沒有版權購買的預算,并對此事給中央電視臺造成困擾致歉,表示自己愿意承擔一切后果。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如果海報設計師是電視臺的雇員,其海報設計屬于職務作品,那么其侵權行為,電視臺將要對侵權行為負全責。但如果電視臺只是委托設計師進行海報創作,并在使用前對海報盡到了審查的義務,那么電視臺則可以免責,但是在侵權認定和相關賠償沒有處理完成前,電視臺必須終止侵權行為。也就是說,如果認定侵權,而許欽松并沒有同意自己的畫作可以繼續被使用之前,《舌尖上的中國》將不能再使用這幅海報。
就此問題,記者致電該片導演陳曉卿。他表示自己正在忙于開會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而央視紀錄片頻道相關工作人員直到記者截稿前也沒有給予相關回復。
張發財的道歉信
就在6月3日19:32分,我接到媒體的電話,希望采訪我關于《舌尖上的中國》海報侵權的事情,我才得知在6月3日的《羊城晚報》上刊登了一篇《山水畫成臘肉?<舌尖上的中國>海報涉嫌侵權》的報道,因此,本人在此回復:
第一,本人此次侵權是我的重大失誤,本人在此誠懇地向許欽松先生道歉,并承諾一定會向許欽松先生支付應付的相關費用。希望許先生能寬宏大量,原諒我未能在海報使用前得到授權就擅自使用許先生的大作并修改使用的錯誤。
第二,本人使用許欽松先生的畫作是無意之舉,并未蓄意使用,本人從事設計行業多年,對侵權行為很不恥,而且此海報是存(純)屬幫忙,未收取任何費用,并無版權購買的預算,我完全不會考慮使用有版權問題的作品,此次失誤是由于本人沒深入確認網絡圖片的來源造成的,再次向許欽松先生致以深深的歉意。
第三,對于因為本人的疏忽,讓中央電視臺卷入侵權事件,造成中央電視臺的困擾,本人也致以深深的歉意,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希望大家能夠不要把責任歸結到《舌尖上的中國》欄目組。
第四,希望所有認識許欽松先生的朋友在看到這篇微博后,能把本文轉發給許先生,本人希望盡快與許先生聯系上并當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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