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侵權案又起波瀾 “中華老字號”索賠償
2012-05-12 10:28 來源:光明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2009年,“中華老字號”企業北京紅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螺公司)在使用北京某廣告公司設計的產品包裝方案時出現侵權情況,紅螺公司生產的北京特產“酥皮糕點京八件”包裝上的北京胡同圖片因使用了北京八段錦工藝美術品有限公司的攝影作品《老北京胡同觀賞圖》的著作權被法院判決賠償12000元。
【CPP114】訊:2009年,“中華老字號”企業北京紅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螺公司)在使用北京某廣告公司設計的產品包裝方案時出現侵權情況,紅螺公司生產的北京特產“酥皮糕點京八件”包裝上的北京胡同圖片因使用了北京八段錦工藝美術品有限公司的攝影作品《老北京胡同觀賞圖》的著作權被法院判決賠償12000元。
日前,北京紅螺食品有限公司將當時為其設計該產品包裝方案的北京某廣告公司訴至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向該公司索賠因其設計侵權給己方造成的經濟損失56萬余元。
紅螺公司在起訴書中稱,2008年4月,雙方簽訂合同書,約定由被告承攬紅螺公司所需的CIS系統整合、產品包裝總體創意設計、產品品牌傳播規劃等項目的設計工作。在“京八件”包裝侵權案發生后,各大網站報紙均進行了披露報道,指責紅螺公司侵犯知識產權,給紅螺公司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紅螺公司認為,上述侵權產品在各大超市下架后,更換新的包裝再次銷售所產生的費用應由被告承擔。因被告設計包裝的產品較多,侵權事實也會不斷擴大,如日后繼續出現侵權事實,被告也需賠償己方的全部損失。
紅螺公司認為,被告作為承攬設計單位,其工作人員應具有專業知識,獨立完成承攬設計任務,但被告無視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法規,采用抄襲、復制等惡劣手段對客戶所需的項目粗制濫造,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后果發生,給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更是嚴重影響了客戶的企業聲譽,故應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日前,北京紅螺食品有限公司將當時為其設計該產品包裝方案的北京某廣告公司訴至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向該公司索賠因其設計侵權給己方造成的經濟損失56萬余元。
紅螺公司在起訴書中稱,2008年4月,雙方簽訂合同書,約定由被告承攬紅螺公司所需的CIS系統整合、產品包裝總體創意設計、產品品牌傳播規劃等項目的設計工作。在“京八件”包裝侵權案發生后,各大網站報紙均進行了披露報道,指責紅螺公司侵犯知識產權,給紅螺公司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紅螺公司認為,上述侵權產品在各大超市下架后,更換新的包裝再次銷售所產生的費用應由被告承擔。因被告設計包裝的產品較多,侵權事實也會不斷擴大,如日后繼續出現侵權事實,被告也需賠償己方的全部損失。
紅螺公司認為,被告作為承攬設計單位,其工作人員應具有專業知識,獨立完成承攬設計任務,但被告無視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法規,采用抄襲、復制等惡劣手段對客戶所需的項目粗制濫造,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后果發生,給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更是嚴重影響了客戶的企業聲譽,故應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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