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加強印企監管 業務承接“十個不準”
2012-05-03 15:27 來源: 江蘇新聞出版局 責編:江佳
- 摘要:
- 日前,南京市新聞出版局召開出版物印刷企業負責人會議。會議傳達了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加強印刷復制發行監管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通報了全省印刷復制監管工作會議的要求。
【CPP114】訊:日前,南京市新聞出版局召開出版物印刷企業負責人會議。會議傳達了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加強印刷復制發行監管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通報了全省印刷復制監管工作會議的要求。
會議指出,全市印刷企業要加強自律,嚴格自查自糾,規范印刷經營行為,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強化五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嚴格執行國家《印刷業管理條例》等印刷法律法規,承接業務要做到“十個不準”,即:涉及違禁內容的非法出版物不準印刷;涉及淫穢色情的出版物不準印刷;沒有出版物印制委托書的出版物不準印刷;非出版單位或個人委托印制的出版物不準印刷;沒有內部資料準印證的內部書報刊不準印刷;超過委托書印數的出版物不準印刷;擅自修改版權頁的出版物不得加印、改裝;擅自轉讓出版物印制業務的出版物不準承接印刷;沒有批準手續的宗教印刷品不準印刷;沒有合法手續的商標票證不準印刷。
會議強調,各區縣要加強對轄區內印刷業的監管工作,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重點加大對轄區內出版物印刷及有出版物印刷能力企業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印刷企業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同時按照市局轉發的《全國印刷復制行政執法報告評價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印刷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嚴格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的要求,認真做好《印刷復制行政執法記錄冊》的檢查記錄,重大案件必須及時上報。
會議指出,全市印刷企業要加強自律,嚴格自查自糾,規范印刷經營行為,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強化五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嚴格執行國家《印刷業管理條例》等印刷法律法規,承接業務要做到“十個不準”,即:涉及違禁內容的非法出版物不準印刷;涉及淫穢色情的出版物不準印刷;沒有出版物印制委托書的出版物不準印刷;非出版單位或個人委托印制的出版物不準印刷;沒有內部資料準印證的內部書報刊不準印刷;超過委托書印數的出版物不準印刷;擅自修改版權頁的出版物不得加印、改裝;擅自轉讓出版物印制業務的出版物不準承接印刷;沒有批準手續的宗教印刷品不準印刷;沒有合法手續的商標票證不準印刷。
會議強調,各區縣要加強對轄區內印刷業的監管工作,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重點加大對轄區內出版物印刷及有出版物印刷能力企業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印刷企業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同時按照市局轉發的《全國印刷復制行政執法報告評價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印刷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嚴格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的要求,認真做好《印刷復制行政執法記錄冊》的檢查記錄,重大案件必須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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