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強制要求食品標示成分含量
2006-09-07 10:16 來源:金融快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印度《金融快報》2006年8月30日報道,根據近期公布的2006年“抵制摻假食品”法案第七次修訂案(Prevention of Food Adulteration Rules 2006),印度健康部強制規定食品、軟飲料制造商要在包裝上注明超過其總重量2%的配方及其使用量,包括維他命和礦物質的含量。對于含有雞蛋、花生等會引起過敏的食品,也要求制造商在包裝上標注警示信息。煙草和煙堿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非水果產品需要在包裝上明顯印制“非水果產品”的標志,并不允許使用水果圖片。這項法案將在2007年8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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