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標簽明年4月出新規
2011-10-04 13:34 來源:新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據中國CDC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樊永祥主任介紹,以往食品安全相關的法規、標準中均未涉及食品過敏原內容,更沒有強制性地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予以標注。為此,目前我國正開始在相關標準修訂及公眾科普方面對此內容加以重視。
【CPP114】訊:昨日,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主辦、聯合利華家樂協辦的“食品安全與過敏原專家研討會”召開。來自國內外食品營養與安全方面的專家,對過敏原研究的最新進展、過敏原標識的重要性等內容進行了介紹,我國也將于2012年4月實施新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據中國CDC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樊永祥主任介紹,以往食品安全相關的法規、標準中均未涉及食品過敏原內容,更沒有強制性地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予以標注。為此,目前我國正開始在相關標準修訂及公眾科普方面對此內容加以重視。
今年4月衛生部公布了將于2012年4月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與2004年版本的規定相比,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質時的推薦標示要求。這也是我國第一個對食物過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其中,對標注致敏物質作出了規定,如果用麩質的谷物、甲殼類動物、魚類、蛋類、花生類、大豆類、乳制品、堅果類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物,“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專家指出,隨著我國新標的實施,所規定的8大類食品及制品的標簽將大幅更新,消費者或將會更普遍地在食品市場上看到“食品過敏”的標簽。
據中國CDC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樊永祥主任介紹,以往食品安全相關的法規、標準中均未涉及食品過敏原內容,更沒有強制性地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予以標注。為此,目前我國正開始在相關標準修訂及公眾科普方面對此內容加以重視。
今年4月衛生部公布了將于2012年4月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與2004年版本的規定相比,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質時的推薦標示要求。這也是我國第一個對食物過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其中,對標注致敏物質作出了規定,如果用麩質的谷物、甲殼類動物、魚類、蛋類、花生類、大豆類、乳制品、堅果類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物,“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專家指出,隨著我國新標的實施,所規定的8大類食品及制品的標簽將大幅更新,消費者或將會更普遍地在食品市場上看到“食品過敏”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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