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出版物應納入書號管理
2011-09-09 08:41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當前數字出版正方興未艾,中國電信、中國移動、IT行業以及網絡運營商、終端制造商、出版機構等紛紛投入到數字出版的浪潮中,各式各樣的閱讀器充滿貨架,但是綜觀數字出版市場,則可以用“無序”形容,出版混亂無序,盜版打而不絕,究其原因是管理職能不清晰導致管理不到位。
【CPP114】訊:當前數字出版正方興未艾,中國電信、中國移動、IT行業以及網絡運營商、終端制造商、出版機構等紛紛投入到數字出版的浪潮中,各式各樣的閱讀器充滿貨架,但是綜觀數字出版市場,則可以用“無序”形容,出版混亂無序,盜版打而不絕,究其原因是管理職能不清晰導致管理不到位。在傳統出版領域書號管理是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礎,但是在當前的數字出版中,書號管理制度卻未延伸其中,導致數字出版游離于出版領域的邊緣。把數字出版物納入書號管理體制下已到了勢在必行的時候了。
書號管理制度是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礎
從1956年始,出版物應用書號標識已有幾十年的歷史,統一書號到標準書號再到書號實名申領,書號管理制度逐步實現科學化、標準化以及達到了服務行業發展的要求,依據書號采集的出版物元數據也更加快捷、準確、完整。書號管理制度對促進出版事業大繁榮大發展功不可沒,書號作為出版物的唯一標識在圖書發行、圖書貿易、圖書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出版管理、統計工作等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數字出版是新聞出版業“十二五”期間大力發展的五大產業之一,數字出版體制的構建需要以書號管理制度為基礎,以利于傳統出版社向數字出版領域的轉型。在傳統出版的管理體制中,由重大選題備案、編輯責任(包含:責任編輯制度,責任校對制度,三審責任制度,圖書出版前的審讀制度,書稿歸檔制度)、資格準入、年度出版計劃備案、出版質量保障、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統計管理、圖書出版后報送出版信息和繳送樣書及書號實名申領等項制度構成的出版管理機制。出版社在從事出版活動中依據管理機制構建了以選題控制與管理為主線的流程化的科學管理模式,這是出版質量的保障。而數字出版游離于出版管理體制之外,致使出版質量良莠不齊,出版社眼見自己的書被盜版又無能為力,對數字出版物實施書號管理,將數字出版納入到出版社的管理體制之中,這對“十二五”期間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出版骨干企業無疑是具有強大的推動作用。
書號是出版產品的重要標識
我國對出版產品標識有一系列的標準和規定,如:《中國標準書號》(GB/T5795)、《圖書書名頁》(GB12450)、《圖書在版編目》(GB12451)、《電子出版物外觀標識》、《圖書雜志開本及其幅面尺寸》(GB788)等國家標準,規定了出版產品應標識的信息,以及出版前應提取和編制的出版物元數據,此數據與書號、書號條碼關聯,構成出版物的“身份證”,通過書號檢索,讀者可以準確地了解某一出版物的題名、著作責任者、出版者、出版時間、版本、內容簡介、定價等基本信息。而當前的數字出版,因沒有書號標識,處于無序狀態,讀者難于查找到有價值的信息;沒有格式說明,不知適用于哪類閱讀器;沒有定價,也不能稱其為出版物。數字出版是傳統出版業的擴展和延伸,如不納入書號管理制度,對出版業來講出版物載體形態不完整,不利于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數字出版的健康發展是建立在科學管理的制度之上的,因此對數字出版物實施書號管理有利于數字出版健康、有序地發展。
準確界定數字出版物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
《中國標準書號》(GB/T5795-2006)中有三個重要術語:“連續性資源”、“整合性資源”、“專題出版物”,標準書號是標識于專題出版物的,無論它是印刷的還是數字的“同一出版物的不同產品形式(例如精裝本、平裝本、盲文版、錄音帶、視頻、在線電子出版物等)均應使用不同的中國標準書號。”
書號管理制度是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礎
從1956年始,出版物應用書號標識已有幾十年的歷史,統一書號到標準書號再到書號實名申領,書號管理制度逐步實現科學化、標準化以及達到了服務行業發展的要求,依據書號采集的出版物元數據也更加快捷、準確、完整。書號管理制度對促進出版事業大繁榮大發展功不可沒,書號作為出版物的唯一標識在圖書發行、圖書貿易、圖書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出版管理、統計工作等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數字出版是新聞出版業“十二五”期間大力發展的五大產業之一,數字出版體制的構建需要以書號管理制度為基礎,以利于傳統出版社向數字出版領域的轉型。在傳統出版的管理體制中,由重大選題備案、編輯責任(包含:責任編輯制度,責任校對制度,三審責任制度,圖書出版前的審讀制度,書稿歸檔制度)、資格準入、年度出版計劃備案、出版質量保障、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統計管理、圖書出版后報送出版信息和繳送樣書及書號實名申領等項制度構成的出版管理機制。出版社在從事出版活動中依據管理機制構建了以選題控制與管理為主線的流程化的科學管理模式,這是出版質量的保障。而數字出版游離于出版管理體制之外,致使出版質量良莠不齊,出版社眼見自己的書被盜版又無能為力,對數字出版物實施書號管理,將數字出版納入到出版社的管理體制之中,這對“十二五”期間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出版骨干企業無疑是具有強大的推動作用。
書號是出版產品的重要標識
我國對出版產品標識有一系列的標準和規定,如:《中國標準書號》(GB/T5795)、《圖書書名頁》(GB12450)、《圖書在版編目》(GB12451)、《電子出版物外觀標識》、《圖書雜志開本及其幅面尺寸》(GB788)等國家標準,規定了出版產品應標識的信息,以及出版前應提取和編制的出版物元數據,此數據與書號、書號條碼關聯,構成出版物的“身份證”,通過書號檢索,讀者可以準確地了解某一出版物的題名、著作責任者、出版者、出版時間、版本、內容簡介、定價等基本信息。而當前的數字出版,因沒有書號標識,處于無序狀態,讀者難于查找到有價值的信息;沒有格式說明,不知適用于哪類閱讀器;沒有定價,也不能稱其為出版物。數字出版是傳統出版業的擴展和延伸,如不納入書號管理制度,對出版業來講出版物載體形態不完整,不利于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數字出版的健康發展是建立在科學管理的制度之上的,因此對數字出版物實施書號管理有利于數字出版健康、有序地發展。
準確界定數字出版物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
《中國標準書號》(GB/T5795-2006)中有三個重要術語:“連續性資源”、“整合性資源”、“專題出版物”,標準書號是標識于專題出版物的,無論它是印刷的還是數字的“同一出版物的不同產品形式(例如精裝本、平裝本、盲文版、錄音帶、視頻、在線電子出版物等)均應使用不同的中國標準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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