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發布啤酒和某些軟飲料包裝存放和收集等的法令
2006-08-04 10:26 來源:中國食品產業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丹麥環境部,丹麥環境保護局環境部向WTO技術貿易壁壘委員會發布“關于啤酒和某些軟飲料的包裝存放和收集等的法令”的TBT通報(通報號:G/TBT/N/DNK/61)。
該法令涉及產品:啤酒和包括“alcopops”在內的某些軟飲料或含酒精的果汁飲料,以及酒精含量低于總量10 % 的蘋果酒的包裝。
法令主要內容: 執行經修訂的關于監督丹麥環境保護法案中所規定的存放和回收系統的法規。執行新的和更安全的存放標志的豁免管理,并簡化使用自粘性存放標簽的生產商和進口商銷售報告的選擇方案。匯編2002年8月24日的第713號法令和隨后的三次修正案。基于到目前為止的存放和回收系統管理的經驗做出文字上的修改和更改。預期法令的本修正案將放寬對所有的相關各方和使用人的限制。
法令制訂的目的和理由: 實施過程中違反法令的行為(例如,銷售時所使用的包裝沒有存放標志,或沒有在丹麥回收系統(A/S)注冊)的改進措施。為了防止欺詐行為并確保向消費者償付押金,已經設計了一種新的存放標志和標簽。使用新的存放標志和標簽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只需每年報告一次銷售情況,或者,如果其用先付的方式支付押金和費用,根本就不用報告銷售情況。匯編原先的法令及隨后的修正案,加上以新的章節和款項調整文本是為了使該法令便于閱讀和使用。其最終目的是使得存放和回收系統的管理更具靈活性,而且用戶更容易掌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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