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7月5日起執行木質包裝材料新法規
2006-07-01 09:16 來源:雅式網絡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美國農業部動植物衛生檢驗局和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將于7月5日起共同執行木質包裝材料法規的第三階段,也是最后階段。所有木質包裝材料,如集裝架、板條箱、木箱和木板等按規定都要符合進口標準并且在進入或途徑美國前都不能攜帶有害生物。
按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對木質包裝材料的規定(ISPM 15),所有進入或途經美國的木質包裝材料要么進行加熱,要么用甲基溴熏除可能的有害生物。另外,包裝材料還應該標有國際標記,表明其已經通過相應處理。
一旦發現沒有標記的木質材料或對藏有有害生物的有標記木質材料,檢驗局和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可以要求其退運出境。對不符包裝要求的貨物只有在海關局長認為可以有效將貨物與包裝分離開的情況下才可以入境。另外不符合規定的包裝材料只有在運送出美國后貨物才可以發送給收貨方。所有涉及費用都將由出口商或其他收益方承擔。
該規定生效的第一階段是在2005年9月16日,是根據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制定的。美國是推行該規定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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