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時代,擁有了內容即擁有了整個時代
2011-04-15 10:51 來源:C114中國通信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何為內容?百年前,內容限于書本知識,擁有內容即指擁有書籍。而擁有書籍意味著什么呢?且看天一閣等天下藏書名閣惹得天下士人趨之若鶩、交口艷羨,且看彭玉麟憑一卷家傳《公瑾水戰法》躋身曾國藩麾下頭號水師戰將,且看一門七進士、叔侄五翰林......可謂,百年前,擁有書籍(內容)即擁有名譽、權勢與地位。
【CPP114】訊 :何為內容?百年前,內容限于書本知識,擁有內容即指擁有書籍。而擁有書籍意味著什么呢?且看天一閣等天下藏書名閣惹得天下士人趨之若鶩、交口艷羨,且看彭玉麟憑一卷家傳《公瑾水戰法》躋身曾國藩麾下頭號水師戰將,且看一門七進士、叔侄五翰林......可謂,百年前,擁有書籍(內容)即擁有名譽、權勢與地位。
進入現代印刷時代,內容依然主要以書籍為載體。但內容卻成為一種真正意義上能直接創造物質財富的商品。且看不少書商策劃著一本本暢銷書籍賺得盆滿缽滿、腰纏萬貫。但限于書本本身有限的傳播特性,此時的內容作為商品依然無法發揮其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潛能。
進入PC互聯時代。內容在發生諸多根本改變。首先是內容本體的變化。前向內容主指書本中內容。而PC互聯網時代在書本內容的基礎上,更出現了網站內容的形態,而后者較之前者在內容形式和范圍廣度上更具擴展性,在內容傳播上則更為方便迅速,且內容則更為貼近用戶的現實生活。因此此時內容所帶來的收益也實現擴充。以網站為代表的內容擁有者通過向用戶提供豐富及時的內容服務,換取到廣告和內容直接銷售等方面的豐厚資金回報。如眾所周知的新浪、騰訊等門戶站點通過內容吸取的巨大人氣,每年廣告營收何止九十位數。而傳統以書本為代表的內容在PC時代同樣受益良多,各大內容商紛紛推出網站將內容直接呈現于網絡,從而實現PC網站肆虐下用戶量及其影響力、盈利能力的再次提升,如新華社推出的新華網等;更有內容上結合網絡直接復制傳統內容模式以獲取盈利者,如以盛大文學為首的在線小說站點的興起,不僅為內容商通過PC網絡渠道獲取了盈利,同時也為內容的直接創造者獲取了不菲的稿酬收入。因此在互聯網時代流行這么一句口號:內容為王。
PC互聯網之后,世界已經發展到3G時代,更細致的說是移動互聯時代。移動互聯時代應用為王。那么在這樣一個應用為王的時代,擁有內容又將意味著什么呢?
所謂應用,大致可劃分為兩類,一為無需內容支撐的應用。如游戲類應用。一為由內容演化而來的應用(應用是內容的另一展現形式或載體而已),如新聞資訊型應用、美女圖欣賞類應用等。據此而言,擁有內容,在3G時代即已擁有半壁江山。其一,內容與應用有天然的對接優勢,可迅速生成應用,切實滿足最核心的用戶需求;其二,豐富的內容對上內容需求簡單的單個應用時具備了靈活機動的資本,可針對不同需求推出眾多個性化十足、滿足各種細分需求的應用,較之PC互聯時代網站的形式更進一步貼近用戶需求;其三,當內容轉化為應用吸引人氣和影響力后,經濟效益隨之彰顯。且不說傳統PC互聯時代廣告和直接內容售賣等盈利形式可以移植,同時更多更有效的收費形式將因著應用時代的到來而不斷出現;其四,版權將因為內容的進一步深化利用而得到廣泛重視,內容擁有者將可更為順利和更有價值的利用版權實現經濟效益的直接轉化。相信,伴隨3G時代的到來,內容擁有者將不僅會擁有更多的盈利來源渠道,而且通過手機應用渠道而來的盈利將逐步超越紙質媒體等其他形式。
當然,對于內容商而言,尤其是對于非網站形式的內容商而言,進軍3G時代下的手機應用渠道存在不小的技術開發難題。為了推出內容應用,內容商可能需要專門無線團隊進行應用的開發轉化,而這正是內容商所不擅長的,也不樂于投入的。因此必須采用一種像出版書籍一樣的更簡單、機械的技術方式來實現內容向手機應用的迅速、批量轉化。比如采用OpenFace手機應用平臺下的可視化手機應用生成工具OpenFace Publisher。此套工具專為內容商而設置,僅需一名簡單的WEB技術人員和美術設計人員即可在3-5天內迅速推出應用。相比采用主流SDK開發模式歷時至少1月時間的推出效率,OpenFace Publisher的方式無論在效率和還是技術角度都無疑是內容商進軍3G時代的利器。同時感覺相比Google的APP inventor而言,OpenFace Publisher更適合手機市場,因為它可以支持更多的手機平臺。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有利器,事即可為矣!
互聯網時代是一個內容為王的時代,3G時代是一個應用為王的時代,而歸根結底是一個內容為王的時代。3G時代,擁有了內容即擁有了整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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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PC互聯時代。內容在發生諸多根本改變。首先是內容本體的變化。前向內容主指書本中內容。而PC互聯網時代在書本內容的基礎上,更出現了網站內容的形態,而后者較之前者在內容形式和范圍廣度上更具擴展性,在內容傳播上則更為方便迅速,且內容則更為貼近用戶的現實生活。因此此時內容所帶來的收益也實現擴充。以網站為代表的內容擁有者通過向用戶提供豐富及時的內容服務,換取到廣告和內容直接銷售等方面的豐厚資金回報。如眾所周知的新浪、騰訊等門戶站點通過內容吸取的巨大人氣,每年廣告營收何止九十位數。而傳統以書本為代表的內容在PC時代同樣受益良多,各大內容商紛紛推出網站將內容直接呈現于網絡,從而實現PC網站肆虐下用戶量及其影響力、盈利能力的再次提升,如新華社推出的新華網等;更有內容上結合網絡直接復制傳統內容模式以獲取盈利者,如以盛大文學為首的在線小說站點的興起,不僅為內容商通過PC網絡渠道獲取了盈利,同時也為內容的直接創造者獲取了不菲的稿酬收入。因此在互聯網時代流行這么一句口號:內容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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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于內容商而言,尤其是對于非網站形式的內容商而言,進軍3G時代下的手機應用渠道存在不小的技術開發難題。為了推出內容應用,內容商可能需要專門無線團隊進行應用的開發轉化,而這正是內容商所不擅長的,也不樂于投入的。因此必須采用一種像出版書籍一樣的更簡單、機械的技術方式來實現內容向手機應用的迅速、批量轉化。比如采用OpenFace手機應用平臺下的可視化手機應用生成工具OpenFace Publisher。此套工具專為內容商而設置,僅需一名簡單的WEB技術人員和美術設計人員即可在3-5天內迅速推出應用。相比采用主流SDK開發模式歷時至少1月時間的推出效率,OpenFace Publisher的方式無論在效率和還是技術角度都無疑是內容商進軍3G時代的利器。同時感覺相比Google的APP inventor而言,OpenFace Publisher更適合手機市場,因為它可以支持更多的手機平臺。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有利器,事即可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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