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出版困惑:“前有狼,后有虎”
2011-02-16 09:47 來源:中華讀書報 責編:劉慧
- 摘要:
- 其實出版社在數字出版領域與IT商和電訊運營商展開競爭,就如同小孩和大人賽跑。傳統出版存在兩方面的先天缺陷,一方面是沒有技術儲備。出版社在IT技術人員方面存在結構性短缺,引進幾個學計算機的大學生是無濟于事的。技術門檻對出版社來說是一個系統工程。
【CPP114】訊:已經出版的紙質書,其數字版權屬于出版社,還是仍在作者手中?
其實,買電子書的這一批人和買書的這一批人是嚴重重疊的。
亞馬遜的成功,是硬件、軟件、內容、網絡支付完美匹配的結合,而出版社的問題在于,不能做到四者的匹配。
傳統出版社要加強網絡運營能力,在網絡平臺上經營內容資源,使盈利模式多樣化,而不是僅僅用網絡來推動紙質產品的銷售。
幾乎所有的數字出版銷售平臺都是IT公司在提供,或通訊運營商在經營,他們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內容提供商所能獲得的利潤很少。
未來三到五年,主管部門可以支持出版社建立數字出版公共銷售平臺,對所有的內容銷售商實現透明開放,內容提供商可以自主定價。
從2000年的“電子書元年”開始,出版社的數字出版征程已有十年。這十年用六個字描述,就是“前有狼,后有虎”。電子書的進程是被像方正這樣的技術商推著走,2009年的“3G網絡元年”后,又被電信運營商趕著走。
其實出版社在數字出版領域與IT商和電訊運營商展開競爭,就如同小孩和大人賽跑。傳統出版存在兩方面的先天缺陷,一方面是沒有技術儲備。出版社在IT技術人員方面存在結構性短缺,引進幾個學計算機的大學生是無濟于事的。技術門檻對出版社來說是一個系統工程。
第二,能力的對比懸殊。這個能力,包括財力、資源、精力、經驗。財力方面,億元出版社已經屬于大社,但是,中移動在2009年的利潤值已達1150億,兩者根本不具備可比性。論資源,一些IT公司,如盛大,擁有的出版資源,也絕對比單個出版社要雄厚得多。論經驗,就更不用說了,出版社現在還追在IT公司、電信運營商后邊,希望找到理想的數字出版運營模式。
在數字出版世界中,傳統出版業的缺陷,引起了傳統出版社進軍數字出版的困惑。
其一,出版社是互聯網出版機構,這是新聞出版總署批的,但是很少有出版社拿到電信增值服務的運營權。也就是說,出版社有出版權,但是沒有渠道和收費的權力。仔細分析,我們突然發現,數字出版產品的研發單位多是IT公司,幾大通訊公司都在辦手機報、手機刊,開手機電視,而我們主流的出版單位卻沒有參與。傳統出版單位要切入數字出版領域,除了要進行技術攻堅,還要爭取到這樣那樣的電信增值運營權,而出版社往往拿不到相關的產業資格,進入數字出版領域的門檻要比IT公司高得多。
其二,數字出版權的歸屬問題。數字出版版權到底屬于作者還是出版社,爭論一直在持續。作者可以把數字版權授予出版社,或者不授予出版社,但是,對已經出版的紙質書,其數字版權屬于出版社,還是仍在作者手中呢?亞馬遜曾經繞過出版社直接與作家簽約數字圖書的出版權,被出版社訴為侵權。
第三,是否有能力進軍數字出版。早在幾年前,方正、中文在線在電子書市場上是掙錢的,他們抓住電子書進校園、館藏的機會,做了些結合硬件軟件的電子書解決方案。
在這樣的合作中,出版社獲得的收入不過是5%,或者8%,讓出版社進軍數字出版的信心備受打擊。這是出版社進軍數字出版的技術儲備必須依靠IT公司所引起的。
困惑四,人們閱讀習慣改變,是否能成為出版領域的實際收入。其實,買電子書的這一批人和買書的這一批人是嚴重重疊的,而電子書的售價現在一般在紙質書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之間。
困惑五,傳統出版單位進入數字出版受到了人才的困擾。傳統出版的圖書出版編印發已經形成了成熟的經營管理模式,從業人員已經習慣采用此方式運作,而這套工作模式顯然已經不適應數字出版。對一個完全未知的陌生領域,出版從業人員,特別是長年埋首于書稿的圖書編輯,難免對數字出版存在一定的排斥,主要表現在對數字出版版權意識淡薄,數字產品開發不力等方面。同時,掌握數字出版技術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缺位,發展數字出版需要既了解出版專業知識、又掌握新興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
其實,買電子書的這一批人和買書的這一批人是嚴重重疊的。
亞馬遜的成功,是硬件、軟件、內容、網絡支付完美匹配的結合,而出版社的問題在于,不能做到四者的匹配。
傳統出版社要加強網絡運營能力,在網絡平臺上經營內容資源,使盈利模式多樣化,而不是僅僅用網絡來推動紙質產品的銷售。
幾乎所有的數字出版銷售平臺都是IT公司在提供,或通訊運營商在經營,他們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內容提供商所能獲得的利潤很少。
未來三到五年,主管部門可以支持出版社建立數字出版公共銷售平臺,對所有的內容銷售商實現透明開放,內容提供商可以自主定價。
從2000年的“電子書元年”開始,出版社的數字出版征程已有十年。這十年用六個字描述,就是“前有狼,后有虎”。電子書的進程是被像方正這樣的技術商推著走,2009年的“3G網絡元年”后,又被電信運營商趕著走。
其實出版社在數字出版領域與IT商和電訊運營商展開競爭,就如同小孩和大人賽跑。傳統出版存在兩方面的先天缺陷,一方面是沒有技術儲備。出版社在IT技術人員方面存在結構性短缺,引進幾個學計算機的大學生是無濟于事的。技術門檻對出版社來說是一個系統工程。
第二,能力的對比懸殊。這個能力,包括財力、資源、精力、經驗。財力方面,億元出版社已經屬于大社,但是,中移動在2009年的利潤值已達1150億,兩者根本不具備可比性。論資源,一些IT公司,如盛大,擁有的出版資源,也絕對比單個出版社要雄厚得多。論經驗,就更不用說了,出版社現在還追在IT公司、電信運營商后邊,希望找到理想的數字出版運營模式。
在數字出版世界中,傳統出版業的缺陷,引起了傳統出版社進軍數字出版的困惑。
其一,出版社是互聯網出版機構,這是新聞出版總署批的,但是很少有出版社拿到電信增值服務的運營權。也就是說,出版社有出版權,但是沒有渠道和收費的權力。仔細分析,我們突然發現,數字出版產品的研發單位多是IT公司,幾大通訊公司都在辦手機報、手機刊,開手機電視,而我們主流的出版單位卻沒有參與。傳統出版單位要切入數字出版領域,除了要進行技術攻堅,還要爭取到這樣那樣的電信增值運營權,而出版社往往拿不到相關的產業資格,進入數字出版領域的門檻要比IT公司高得多。
其二,數字出版權的歸屬問題。數字出版版權到底屬于作者還是出版社,爭論一直在持續。作者可以把數字版權授予出版社,或者不授予出版社,但是,對已經出版的紙質書,其數字版權屬于出版社,還是仍在作者手中呢?亞馬遜曾經繞過出版社直接與作家簽約數字圖書的出版權,被出版社訴為侵權。
第三,是否有能力進軍數字出版。早在幾年前,方正、中文在線在電子書市場上是掙錢的,他們抓住電子書進校園、館藏的機會,做了些結合硬件軟件的電子書解決方案。
在這樣的合作中,出版社獲得的收入不過是5%,或者8%,讓出版社進軍數字出版的信心備受打擊。這是出版社進軍數字出版的技術儲備必須依靠IT公司所引起的。
困惑四,人們閱讀習慣改變,是否能成為出版領域的實際收入。其實,買電子書的這一批人和買書的這一批人是嚴重重疊的,而電子書的售價現在一般在紙質書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之間。
困惑五,傳統出版單位進入數字出版受到了人才的困擾。傳統出版的圖書出版編印發已經形成了成熟的經營管理模式,從業人員已經習慣采用此方式運作,而這套工作模式顯然已經不適應數字出版。對一個完全未知的陌生領域,出版從業人員,特別是長年埋首于書稿的圖書編輯,難免對數字出版存在一定的排斥,主要表現在對數字出版版權意識淡薄,數字產品開發不力等方面。同時,掌握數字出版技術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缺位,發展數字出版需要既了解出版專業知識、又掌握新興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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