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調整優化文化產業布局 加快印刷出版業發展
2010-10-08 14:11 來源:國家統計局 責編:張健
- 摘要:
- 文化產業作為當前國家倡導和扶持的新興產業,得到了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近幾年來,溫州市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文化事業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文化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 比重逐年提高。 2009年,溫州市實現文化產業增加值77.75億元,比上年增長9.6%,增幅高于溫州市生產總值( gdp)1.1個百分點。
2.縣域文化產業發展不平衡,文化設施建設相對滯后
近年來,溫州市文化產業發展保持了平穩增長的良好勢頭,但是縣域間發展不均衡問題也十分突出。分縣域情況來看, 2009年蒼南縣由于印刷產業的集聚效應,實現文化產業增加值17.19億元,占該縣 gdp 比重高達7.9%,居溫州市第一位;鹿城區、平陽縣、龍灣區文化產業占 gdp 比重分別為3.7%、3.5%、3.4%,分列溫州市第2-4位,占比均高于溫州市平均水平;泰順縣、永嘉縣、瑞安市文化產業占比在2.0%-2.5%之間,樂清市、甌海區、文成縣、洞頭縣占比均在2%以下,明顯偏低。(詳見表二)
表二:溫州及各縣(市、區)文化產業增加值及其占 gdp比重
單位:億元
溫州市
鹿城區
龍灣區
甌海區
瑞安市
樂清市
洞頭縣
永嘉縣
平陽縣
蒼南縣
文成縣
泰順縣
文化產業增加值
77.75
18.65
10.73
3.75
7.72
7.89
0.3
4.14
6.09
17.19
0.44
0.85
gdp
2527.34
505.71
314.73
233.88
382.84
423.52
30.04
176.2
173.87
217.23
35.25
34.06
文化產業占比(%)
3.1
3.7
3.4
1.6
2
1.9
1
2.4
3.5
7.9
1.2
2.5
從公共文化設施來看, 2009年溫州市擁有公共文化設施建筑面積39.58萬平方米,每萬人擁有文化設施建筑面積490.0平方米,僅為全省平均水平745.2平方米的65.8%,居全省末位,遠低于杭州(1091.3平方米)、寧波(765.8平方米)、紹興(854.2平方米)等主要城市水平。分縣域來看,洞頭縣每萬人擁有文化設施建筑面積為932.31平方米,位居溫州市第一;龍灣區、泰順縣、文成縣每萬人擁有文化設施建筑面積分別為709.76平方米、540.39平方米和509.55平方米,分列溫州市第2-4位;其余7個縣(市、區)每萬人擁有文化設施建筑面積均低于500平方米,水平明顯偏低。
3.文化產業融資渠道單一,資金投入明顯不足
文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投入的保障。長期以來,由于文化事業的特殊性,文化領域市場準入要求較高,融資渠道相對單一,資金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文化產業的發展。
2009年,全省各市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累計2319.51億元,其中文化體育和傳媒支出51.99億元,占比2.24%。而溫州市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251.56億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42億元,占比僅為2.15%,落后于杭州、紹興、臺州、舟山、嘉興、金華等6個地市。(詳見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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