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銀聯手打擊出口騙稅 挽回經濟損失260多萬元
2010-06-28 09:28 來源:江門日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根據國稅部門掌握的材料和人民銀行反映的情況,A公司騙取出口退稅的犯罪嫌疑已浮出水面,新會區公安分局決定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對A公司立案查處,并于2010年3月26日將犯罪嫌疑人A公司的經營者緝捕歸案,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CPP114】訊:近日,江門市新會區國稅局通過出口退稅評估監控系統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江門市中心支行提供的線索,及時發現了一起出口騙稅案件并移交公安機關審理,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62.25萬元。
涉案的外貿企業A公司于2009年4月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手續,主營太陽能電池的出口業務,產品全部出口到香港的一家公司,國內供貨企業是江西省上饒縣的一家B公司。國稅部門的退稅管理人員在利用出口退稅評估監控系統進行貨源地評估分析過程中,發現A公司存在出口增長異常、外地購貨比例高和出口產品退稅率高等疑點,于是鎖定A公司作為重點評估對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情況,在廣東省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和江西省國稅局的支持配合下,迅速展開外調行動。
與此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江門市中心支行通過反洗錢監測系統發現A公司及其經營者在江門市開立的銀行賬戶資金流向相當異常,及時將涉嫌違法交易的可疑交易線索移交江門市國稅局和新會區公安分局?梢山灰讏蟾骘@示:A公司匯給江西省供貨企業B公司的貨款約1946萬元,以上款項隨后通過江西省一家廢品收購企業C公司(A公司供貨企業的進項提供者)回流到A公司經營者的私人賬戶,據此可以初步判定A公司存在無貨出口或者虛夸購進的嫌疑。另外,從A公司經營者私人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發現,其先后15次向福建泉州市的一個蔡某某私人賬戶匯款,總共匯出1600多萬元,經分析,福建蔡某某的私人賬戶極有可能屬于地下錢莊的經營者所有,異動的資金是通過地下錢莊把錢匯到香港,再對A公司的出口銷售進行虛假結匯。
根據國稅部門掌握的材料和人民銀行反映的情況,A公司騙取出口退稅的犯罪嫌疑已浮出水面,新會區公安分局決定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對A公司立案查處,并于2010年3月26日將犯罪嫌疑人A公司的經營者緝捕歸案,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ㄓ浾呃盍崃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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