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峴紙業:被判決支付所欠貨款485萬余元
2010-05-07 10:06 來源:鳳凰財經 責編:樂軒
- 摘要:
- 公司拖欠原告貨款及運費4850041.16元;公司之前未收到起訴書),鐵鋒法院現判決如下: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給付原告貨款及墊付的運費共計4850041.16元;本案受理費45600.00元由公司負擔。
【CPP114】訊: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6日收到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人民法院(下稱:鐵鋒法院)民事判決書,就齊齊哈爾廣匯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原告)訴公司(被告)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根據原告于2008年6月23日與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公司拖欠原告貨款及運費4850041.16元;公司之前未收到起訴書),鐵鋒法院現判決如下: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給付原告貨款及墊付的運費共計4850041.16元;本案受理費45600.00元由公司負擔。
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與原告協商并力爭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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