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投資新36條將出臺 民資或進石油等領域
2010-03-29 08:58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責編:涂運
- 摘要:
-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就此指出,中國經濟要擺脫危機,遵循好字當頭的發展戰略,最關鍵的就是要讓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自發地沖在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戰略的第一線,形成能夠代替“輸血型刺激”、讓市場煥發活力的“造血型機制”。
【CPP114】訊:昨天下午,國家發改委一位具體負責投資工作的官員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大家關心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暫定名,下稱“新36條”)即將發布。
相比5年前的“非公經濟36條”,新36條的內容更加細化,如可能會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領域,進入部分鐵路支線、干線建設等。
他同時表示,目前“新36條”還在做最后的修改,最終細節要以正式出臺的文件為準。
自3月2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之后,各地區、各部門都在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預計各種旨在將政策落到實處的意見將依次出臺。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就此指出,中國經濟要擺脫危機,遵循好字當頭的發展戰略,最關鍵的就是要讓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自發地沖在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戰略的第一線,形成能夠代替“輸血型刺激”、讓市場煥發活力的“造血型機制”。
新舊不同點
國家發改委的官員表示,新的若干意見也是36條,因此可叫做“新36條”。對比“新舊36條”,最大的區別有三個:“一是范圍不一樣,2005年的(36條)是針對非公有制經濟的,2010年的新36條則是針對民間投資的,后者范圍小一些。”
其次,新36條突出執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細化到二級科目的領域。如(民營資本若參加)交通鐵路投資,有干線、專線和支線(領域)。
記者詢問,石油行業是民營企業呼聲較大、希望進入的行業,有沒有一些新的規定會放在“新36條”之中呢?是否會包括原油進口?
該官員回答,不是進口的問題,而是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這些行業的門檻比較高,(政府)要設立一個合理和科學的門檻。”
“新舊36條”的第三個不同點,是投資方式的不同。新36條不僅是鼓勵兩個字,“比如金融行業,過去也說過要吸引民營資本進入,但現在是否能降低一些門檻?降低一些國有(持股)比例呢?”
他強調,新36條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會有一個方向,“新36條出臺之后也會有涉及各個部門的配套文件(出來)。”
民企進入石油等壟斷領域謹防盲目
對于民間投資進入石油天然氣上游產業,國金證券研究員劉波表示,一定要防止出現各類腐敗問題。
“現在比較好的區塊都是在中石油、中石化手里。如果民營想分得一杯羹的話,就可能要去找地方政府、兩大石油公司拿區塊。所以,如果一旦放開(上游投資),要防止出現國有企業、地方政府的腐敗問題。”
他也表示,不排除一些有實力的民營企業拿到國家的貸款開發石油天然氣,但也要注意投資風險問題,“假設發現了一個好的油田區塊,那么這一區塊是否能夠找出石油是一個關鍵。另外,企業全部投入自己的資本金操作并不太可能(石油開發的投資太大了),肯定是會通過銀行或者其他渠道去借貸來開發的,各借貸機構都應該控制好風險。”
一家國有大型石油公司的內部管理層也表示,一些民營企業參與石油上游領域的投資是一件好事,但有些公司可能會不擇手段、使用不正當方式也是可能的。
而且,民企也要注意環保問題,“一些油田開發完畢之后,其排污工作、對當地的資源環境保護都要規劃好,不能亂排放。石油天然氣的勘探是非常復雜的工程,你要分析、勘測、計算,不是任何一家民營企業有錢就能做得好的。舉個例子,同樣一口油井,用合適的抽井速率可以有20年都持續出油,但如果不當開采可能很快就被抽干了,大幅降低了其利用效率。因此民企進入該行業要非常謹慎,不能盲目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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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5年前的“非公經濟36條”,新36條的內容更加細化,如可能會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領域,進入部分鐵路支線、干線建設等。
他同時表示,目前“新36條”還在做最后的修改,最終細節要以正式出臺的文件為準。
自3月2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之后,各地區、各部門都在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預計各種旨在將政策落到實處的意見將依次出臺。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就此指出,中國經濟要擺脫危機,遵循好字當頭的發展戰略,最關鍵的就是要讓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自發地沖在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戰略的第一線,形成能夠代替“輸血型刺激”、讓市場煥發活力的“造血型機制”。
新舊不同點
國家發改委的官員表示,新的若干意見也是36條,因此可叫做“新36條”。對比“新舊36條”,最大的區別有三個:“一是范圍不一樣,2005年的(36條)是針對非公有制經濟的,2010年的新36條則是針對民間投資的,后者范圍小一些。”
其次,新36條突出執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細化到二級科目的領域。如(民營資本若參加)交通鐵路投資,有干線、專線和支線(領域)。
記者詢問,石油行業是民營企業呼聲較大、希望進入的行業,有沒有一些新的規定會放在“新36條”之中呢?是否會包括原油進口?
該官員回答,不是進口的問題,而是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這些行業的門檻比較高,(政府)要設立一個合理和科學的門檻。”
“新舊36條”的第三個不同點,是投資方式的不同。新36條不僅是鼓勵兩個字,“比如金融行業,過去也說過要吸引民營資本進入,但現在是否能降低一些門檻?降低一些國有(持股)比例呢?”
他強調,新36條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會有一個方向,“新36條出臺之后也會有涉及各個部門的配套文件(出來)。”
民企進入石油等壟斷領域謹防盲目
對于民間投資進入石油天然氣上游產業,國金證券研究員劉波表示,一定要防止出現各類腐敗問題。
“現在比較好的區塊都是在中石油、中石化手里。如果民營想分得一杯羹的話,就可能要去找地方政府、兩大石油公司拿區塊。所以,如果一旦放開(上游投資),要防止出現國有企業、地方政府的腐敗問題。”
他也表示,不排除一些有實力的民營企業拿到國家的貸款開發石油天然氣,但也要注意投資風險問題,“假設發現了一個好的油田區塊,那么這一區塊是否能夠找出石油是一個關鍵。另外,企業全部投入自己的資本金操作并不太可能(石油開發的投資太大了),肯定是會通過銀行或者其他渠道去借貸來開發的,各借貸機構都應該控制好風險。”
一家國有大型石油公司的內部管理層也表示,一些民營企業參與石油上游領域的投資是一件好事,但有些公司可能會不擇手段、使用不正當方式也是可能的。
而且,民企也要注意環保問題,“一些油田開發完畢之后,其排污工作、對當地的資源環境保護都要規劃好,不能亂排放。石油天然氣的勘探是非常復雜的工程,你要分析、勘測、計算,不是任何一家民營企業有錢就能做得好的。舉個例子,同樣一口油井,用合適的抽井速率可以有20年都持續出油,但如果不當開采可能很快就被抽干了,大幅降低了其利用效率。因此民企進入該行業要非常謹慎,不能盲目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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