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為有毒的食品包裝負責?
2010-03-25 09:39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您的食物安全嗎?先看看包裝是否合格吧!”這是加拿大聯邦食品檢驗局常常提醒消費者的一句話。的確,食品包裝不安全難言食品安全。在我國,或許因食品本身問題過多,有關方面還很難顧及食品包裝、容器等質量安全問題。
【CPP114】訊:2010年3月中旬,董金獅所在的民間環保機構在北京兩家著名的飯店“老邊餃子”和“東來順涮羊肉”消費、打包之后,將餐盒送往一家專業的檢驗機構檢測。檢測結果觸目驚心:兩家飯店使用的餐盒雖然生產廠家不同,但檢測結果顯示,它們的正己烷蒸發殘渣均超過國家標準20倍,而乙酸蒸發殘渣則超標了近150倍。這意味著,如果長時間用這種餐盒盛放含有油和醋的食物,人們將會“吃掉1/3的餐盒”。(《中國青年報》3月24日)
近些年,國人雖然關注食品本身質量安全的意識大大提高了,但卻忽視了與其如影隨形的食品包裝的安全。正是由于在我國食品包裝安全一直被生產者、監管者與消費者所忽略,致使各種食品包裝污染食品的事件屢禁不止。那么,誰該為市場上恣意橫行的有毒食品包裝負責呢?
首先,消費者本身對食品包裝安全的忽視。從食品安全角度講,食品包裝有害物質遷移會直接威脅到食品,導致食品不安全。但據專家介紹,食品包裝材料實際上相當于一種“隱形添加劑”。生活中很多包裝材料都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但由于這些有害物質的釋放和遷移大部分是隱、慢性的,不為人察覺,有的還需要一定溫度、濕度等條件,因此往往被人忽視。
其次,對食品包裝監管的缺位。相對于食品本身的安全監管來說,我國食品包裝監管較松,明顯欠缺。我國要求所有的食品企業必須獲得生產許可證,但在包裝企業中,目前只對塑料包裝企業實行了市場準入制度。陶瓷、玻璃、金屬、橡膠、竹制品等種類繁多的食品包裝材料,大部分仍未實行或強制執行市場準入制度。更令人憂慮的是,即使對已被納入市場準入制度(主要指塑料品)的食品容器、包裝產品也沒有很好地進行“許可”后續監管。雖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市場準入工作的通知》,但由于缺少強制執法,大部分食品用紙制品生產企業消極對待之,仍在原有生產條件下進行食品包裝生產。
最后,食品包裝存在著法律上的疏漏。實際上,我國《食品安全法》早就把生產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的企業單獨納入了市場準入制度中。食品包裝容器等被納入食品安全大的范疇,無疑是一大進步。但有關專家仍從其中看到我國對食品包裝的忽視:“感覺包裝還是附屬品,涉及條款較少,規定也不夠清楚”。而且,在歐美、日本等國家,食品包裝等同于食品,生產環境要求和處罰依據一致,這在食品安全法中沒有體現出來。筆者擔心,如果不能在法律中明確體現出“食品包裝安全等同于食品安全”之全新理念,“人們將會吃掉1/3的餐盒”的事件還會重演。
“您的食物安全嗎?先看看包裝是否合格吧!”這是加拿大聯邦食品檢驗局常常提醒消費者的一句話。的確,食品包裝不安全難言食品安全。在我國,或許因食品本身問題過多,有關方面還很難顧及食品包裝、容器等質量安全問題。但實際上,它們已然成為一個無法分割的整體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要樹立“食品包裝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觀念,加強食品包裝質量安全監管,為食品安全多加一把鎖,更為人民的健康加一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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