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包裝和標識有哪些要求
2010-02-26 09:33 來源:三農在線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按照規定應當包裝或者附加標識的,須經包裝或者附加標識后方可銷售。包裝物或者標識上應當按照規定標明產品的品名、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質量等級等內容;使用添加劑的,還應當按照規定標明添加劑的名稱。
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和添加劑等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
屬于農業轉基因生物的農產品,應當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標識。
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附具檢疫合格的標志、證明。
銷售的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生產者可以申請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識;農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優質農產品標準的,生產者可以申請使用相應的農產品質量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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