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意見: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印在包裝撕口上
2010-02-24 08:58 來源:楚天都市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處王處長介紹,國家對藥品的包裝標注和藥品說明書內容等都有嚴格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藥品的銷售包裝上必須要有生產日期和有效日期,內部的最小包裝印上同樣信息更好,但如果最小包裝本身很小,可以只印也必須要印上該藥的生產批號。
【CPP114】訊:家住漢口后湖的管女士近日在清理物品時翻出一堆居家常備藥品,本想看看藥品是否還在有效期內,不料有的藥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剛好在撕開口上,已被撕掉,而內部小包裝上又沒有相關信息。于是,這藥留也不是,丟也不是。她因此向本報反映,藥品的包裝標注能不能更人性化一點。
記者看到,這包“口炎清顆粒”的銷售包裝(即外包裝)上,原本印著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正在撕開線上,且已被撕掉一半,殘留的一點數字已經看不出來它的生日和有效期了(如圖一)。而在該藥的內部最小包裝(10克裝)的密封邊緣上,有一個壓模印上去的生產批號,但這個批號是由一組字母符號和三四個數字組合而成,普通消費者根本看不出該藥是哪天誕生,該哪天失效。
記者從藥店隨機買來同類的顆粒劑藥品對比,發現上述問題非常好解決。如武漢一家藥廠生產的板藍根顆粒,雖然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同樣印在撕開線之外,但是在其內部小包裝袋上仍然把這些信息印得很全,即使沒了大包裝,消費者仍能對生產日期及有效期一目了然(如圖二)。
記者就此專門撥通了廣州這家藥廠的服務電話和質檢部電話。該廠質檢部接電話的高小姐非常感謝管女士建設性意見,并表示將把這一建議轉達給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處王處長介紹,國家對藥品的包裝標注和藥品說明書內容等都有嚴格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藥品的銷售包裝上必須要有生產日期和有效日期,內部的最小包裝印上同樣信息更好,但如果最小包裝本身很小,可以只印也必須要印上該藥的生產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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