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標簽印刷業十大新聞盤點【組圖】
2009-12-25 08:52 來源:CPP114 覃麗妮/整理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圣誕節已經在我們濃濃的期待中悄然降臨,隨之而來的還有一場偶遇的小雨。2009年即將過去,不妨帶著一份不舍的思緒來盤點一下2009年標簽印刷行業發生的起起落落。筆者根據2009全年中華印刷包裝網資訊閱讀量排行,一起回顧2009年標簽印刷業的十大新聞事件。
NO.7:關注中國農藥標簽
農藥包裝一旦標注“(總)代理”字樣,即按假冒偽劣處理。2009年1月,河南省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農藥產品委托加工的通知》,對農藥標簽做出了新的規定。
《通知》對農藥產品委托加工作出明確規定:農藥產品生產批準證書不得轉讓;合法農藥生產企業不得為無證企業代加工產品;合法農藥生產企業委托其他合法農藥生產企業代加工與所頒證書相同的產品,必須在生產所在地的省級農藥生產主管部門備案;嚴禁在產品包裝和產品標簽上標注“(總)代理”或“(總)經銷”字樣,一旦發現標注“(總)代理”或“(總)經銷”字樣的產品,將按假冒偽劣產品處罰。
合格的農藥產品除了質量合格外,產品的標簽或說明書也應印制清晰。農藥登記時,對農藥標簽有嚴格的要求,規定標簽和說明書應注明農藥名稱、有效成分及含量、劑型、農藥登記證號或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產品標準號、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重量、產品性能、用途、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標識、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貯存和運輸方法、農藥類別、像形圖等內容。分裝的農藥,還應注明分裝單位。缺乏上述任何一項內容,均應謹慎購買。具體而言,要特別注意以下內容:
1.注意農藥名稱。無論國產農藥還是進口農藥,必須有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稱及含量和劑型。
2.注意農藥“三證”號。“三證”號指農藥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或批準文件號、產品標準號。國產農藥必須有農業部批準的農藥登記證號、準產證號、企業執行的質量標準證號。直接銷售的進口農藥只有農藥登記證號;國內分裝的進口農藥,應有分裝登記證號、分裝批準證號和執行標準號。
農藥登記證分為正式登記證和臨時登記證。對田間使用的農藥,其臨時登記證號以“LS”標識,如LS20071573;正式登記證號以“PD”標識,如PD20080005。對于衛生用農藥,其臨時登記證號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記證號以“WP”標識,如WP20070316。購買農藥時可要求經銷商出具農藥登記證復印件,核對無誤后購買。
3.注意使用范圍。根據需要防治的農作物病、蟲、草、鼠害,選擇與標簽上標注的適用作物和防治對象相同的農藥。當有幾種產品可供選用時,可優先選擇用量少、毒性低、殘留小、安全性好的產品。在蔬菜、果樹和中草藥上禁止選用高毒、劇毒農藥。
4.注意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及有效期。農藥標簽上應當標明產品的凈含量。凈含量應當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表示。固體農藥一般以質量單位克(g)或千克(kg)表示。液體農藥有的以質量單位克(g)或千克(kg)表示,有的以體積單位毫升(mL)或升(L)表示。特殊產品根據其特性以適當方式表示。
農藥標簽上應當標注生產日期、批號及有效期。生產日期應當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標注,年份用四位數字表示,月、日分別用兩位數表示。只有在有效期內的農藥效果才有保證。有效期有三種表示方法,分別是以產品質量保證期限、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表示。根據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判定產品是否還在質量保證有效狀態。不購買沒有生產日期或已過期的農藥。
5.注意農藥類別。各類農藥標簽下方均有一條與底邊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顏色標志帶,表示不同種類農藥,公共衛生用農藥除外。農藥產品中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有效成分時,其產品顏色標志帶應由各有效成分對應的標志帶分段組成。殺菌劑—黑色、殺蟲/螨/螺劑—紅色、除草劑—綠色,殺鼠劑—藍色、植物生長調節劑—深黃色。
6.注意毒性標志。農藥標簽上應在顯著位置標明農藥的毒性及其標志,按“農藥毒性分級標準”,我國農藥毒性分為五級: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不同毒性的農藥產品要有不同級別的標志,同時要用紅色字體注明標志所對應的毒性,如: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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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對農藥產品委托加工作出明確規定:農藥產品生產批準證書不得轉讓;合法農藥生產企業不得為無證企業代加工產品;合法農藥生產企業委托其他合法農藥生產企業代加工與所頒證書相同的產品,必須在生產所在地的省級農藥生產主管部門備案;嚴禁在產品包裝和產品標簽上標注“(總)代理”或“(總)經銷”字樣,一旦發現標注“(總)代理”或“(總)經銷”字樣的產品,將按假冒偽劣產品處罰。
合格的農藥產品除了質量合格外,產品的標簽或說明書也應印制清晰。農藥登記時,對農藥標簽有嚴格的要求,規定標簽和說明書應注明農藥名稱、有效成分及含量、劑型、農藥登記證號或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產品標準號、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重量、產品性能、用途、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標識、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貯存和運輸方法、農藥類別、像形圖等內容。分裝的農藥,還應注明分裝單位。缺乏上述任何一項內容,均應謹慎購買。具體而言,要特別注意以下內容:
1.注意農藥名稱。無論國產農藥還是進口農藥,必須有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稱及含量和劑型。
2.注意農藥“三證”號。“三證”號指農藥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或批準文件號、產品標準號。國產農藥必須有農業部批準的農藥登記證號、準產證號、企業執行的質量標準證號。直接銷售的進口農藥只有農藥登記證號;國內分裝的進口農藥,應有分裝登記證號、分裝批準證號和執行標準號。
農藥登記證分為正式登記證和臨時登記證。對田間使用的農藥,其臨時登記證號以“LS”標識,如LS20071573;正式登記證號以“PD”標識,如PD20080005。對于衛生用農藥,其臨時登記證號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記證號以“WP”標識,如WP20070316。購買農藥時可要求經銷商出具農藥登記證復印件,核對無誤后購買。
3.注意使用范圍。根據需要防治的農作物病、蟲、草、鼠害,選擇與標簽上標注的適用作物和防治對象相同的農藥。當有幾種產品可供選用時,可優先選擇用量少、毒性低、殘留小、安全性好的產品。在蔬菜、果樹和中草藥上禁止選用高毒、劇毒農藥。
4.注意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及有效期。農藥標簽上應當標明產品的凈含量。凈含量應當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表示。固體農藥一般以質量單位克(g)或千克(kg)表示。液體農藥有的以質量單位克(g)或千克(kg)表示,有的以體積單位毫升(mL)或升(L)表示。特殊產品根據其特性以適當方式表示。
農藥標簽上應當標注生產日期、批號及有效期。生產日期應當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標注,年份用四位數字表示,月、日分別用兩位數表示。只有在有效期內的農藥效果才有保證。有效期有三種表示方法,分別是以產品質量保證期限、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表示。根據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判定產品是否還在質量保證有效狀態。不購買沒有生產日期或已過期的農藥。
5.注意農藥類別。各類農藥標簽下方均有一條與底邊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顏色標志帶,表示不同種類農藥,公共衛生用農藥除外。農藥產品中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有效成分時,其產品顏色標志帶應由各有效成分對應的標志帶分段組成。殺菌劑—黑色、殺蟲/螨/螺劑—紅色、除草劑—綠色,殺鼠劑—藍色、植物生長調節劑—深黃色。
6.注意毒性標志。農藥標簽上應在顯著位置標明農藥的毒性及其標志,按“農藥毒性分級標準”,我國農藥毒性分為五級: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不同毒性的農藥產品要有不同級別的標志,同時要用紅色字體注明標志所對應的毒性,如: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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